关于公布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助力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省、市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区管委会对2023年12月31日之前区管委会(含区党政办)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24年10月25日区党工委第367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赣州经开区培育“百亿领航企业”的若干扶持措施(试行)》等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适时修改(附件1)。
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政策举措》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失效(附件2)。
三、《关于支持赣州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废止(附件3)。
上述确认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于11月30日前完成修改并报区管委会审定、公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以及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相关规定不符的内容,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本通知,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施行现行有效、适时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责任,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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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关于公布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