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出台《关于公布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24〕113号),现文件起草单位区司法分局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助力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省、市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清理的工作要求,经区领导批示,由区司法分局牵头组织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对2023年12月31日之前区管委会(含区党政办)制定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区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清理意见,区司法分局起草了《关于公布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了区管委会第171次主任办公会,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了区党工委第367次会议。
二、收集意见情况
1.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2.按照“谁起草谁牵头、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先后两次向全区各单位征集意见,共收集了37家单位的清理意见,其中区党群部、区商务局、区社管局、区企工局、区住建局等10家的清理意见全部采纳,对区经发局的清理意见为部分采纳,其他单位反馈的清理结果为“无”。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分为两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为正文,主要对决定公布后适时修改规范性文件以及失效和废止文件效力等内容作了简要说明;第二部分为3个附件,分别为适时修改、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
解读机关: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解读人:合法性审查岗 彭艳芳
联系电话:0797-837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