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做好2025年赣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现将《赣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请参照办法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应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
二、申报程序
申报认定程序详见《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单位填写《赣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于4月9日前将材料(胶装纸质版1份、PDF电子版)交至区管委会附属东楼区企工局2120办公室。
联系人:何祥海,电话:0797-8372166,15707977009
邮箱:gzjkqgxj@126.com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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