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
服务政策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赣民规字〔2023〕11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难题,赣州经开区将对入住养老机构集中照护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救助对象
具有赣州经开区户籍,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
二、救助额度
每名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救助对象在享受差额补助金后的各项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之和不高于我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失能人员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
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符合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条件的,可自愿选择享受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政策或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政策,两者不可同时享受。
三、申请流程
(一)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以及已入住养老机构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能老年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根据自身情况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或乡(镇、街道)提出老年人能力评估申请。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入住定点养老机构。
(二)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申请救助材料向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组申请救助,材料如下:
1.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附件1)。
2.与入住养老机构签订的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复印件2份(带原件备查)。
4.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三)区社管局、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救助,同时确定救助金额。
服务电话:0797-8195975 赣州经开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组
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赣州经开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1.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
2.赣州经开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定点机构目录
附件1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
老年人或代理人填写 |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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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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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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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低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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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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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属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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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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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联系人/与申请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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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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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的行政给付 |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金额 元/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领取金额 元/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金额 元/月)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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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享受情况 |
□长期护理保险(1.自主照料;2.上门护理;3.机构内护理) □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托养(1.居家照护;2.日间照料;3.机构内托养。)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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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自愿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并承诺自享受该政策后,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政策。
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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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乡镇)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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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 |
经民政部门统一组织评估,该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为: □能力完好 □轻度失能 □中度失能 □重度失能 □完全失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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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养老机构意见 |
入住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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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入住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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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月实际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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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对象是否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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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构同意接收该对象入住,并签订了入住协议。该对象实际入住本机构已满30日。
负责人(签字): 养老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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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民政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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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养老机构情况核实 |
经核实,该对象于 年 月 日入住养老机构(名称: ),实际入住已满30日,机构月实际收费为 元/月。养老机构与该对象签订了养老服务协议并有缴费凭证(附相关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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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管局审核意见(行政给付审核情况) |
本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失能人员护理标准总和为 元/月。
经核实,该对象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月(社会救助经办签
字: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元/月、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 元/月、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居家照护补贴 元/月
(社会事务经办签字: );其他 元/月。
该对象已享受行政给付合计 元/月。
该对象享受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政策其他情况: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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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
经审核,同意该对象救助申请,从申请当月( 年 月)起算,给
予救助 元/月。
经办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审批人(签字):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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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赣州经开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定点机构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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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建筑面积(㎡) |
床位数 |
联系电话 |
1 |
湖边镇敬老院 |
公建公营 |
蔡 鑫 |
湖边镇涌泉村对门岭组23号 |
2680 |
48 |
18159577983 |
2 |
赣州经开区康养中心 |
公建公营 |
谢良东 |
赣通大道北侧、华坚南路西侧 |
1100 |
30 |
13970754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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