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赣市府办发【2014】39号)有关规定,主要职责是:负责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有预算单位1个,所属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26人,包括行政人员1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7.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7.8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州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07.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其中:部门支出1107.8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61.42万元,项目支出246.4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3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经费支818.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2.96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46.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州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7.88万元,比上年增加48%。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3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州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96万元,比上年增加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州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府采购总额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电动四轮执法车),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赣州市食药监管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0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赣州市食药监管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4.3万元,比上年增加18.3万元,增长75%。
(一)因公出国(境)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5.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逐年递减公务接待费用。商务接待3.5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12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
增长100%。主要是购置4辆执法执勤用车(电动四轮执法车)。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化妆品事务: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器械事务: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食品安全事务: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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