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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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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站(区生态环境分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赣州经开区金星路7号,电话:0797-8372386,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照《2020年江西省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市、区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共公开政务信息267条,其中,本部门介绍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分工1条;法规文件:法规3条,文件4条;发展规划:发展规划1条,工作计划1条;工作动态:政务动态56条,统计数据38条,公告公示112条,突发性公共事件1条;执法动态:执法依据1条,执法动态49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

其中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动态信息5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4条,环评审批公示信息107条,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共计3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1件要求公开内容部分不属于我单位公开范围,另一部分属于我单位公开的已经在政府网站公开,并已及时回复申请人;1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不存在,我局已及时回复申请人并解释原因。

(三)信息管理

    按要求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对照目录要求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内容不泄密。严格按照政务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发布方式、发布时限等要求进行政务信息编辑工作,所公布信息内容均能保证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公开信息按要求发布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平台上,此外,我局创建了单位微信公众号及政务微博,账号名称: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开区分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由专人管理,定期更新,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及工作动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不泄密。

   (五)组织保障     

   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区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77157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及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更新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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