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内各企业: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动员部署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下发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制定工作方案,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创新形式、广泛发动,全面开展我区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凝聚全区上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的强大合力,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一极两地四中心”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人人学”活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乡(镇、街道、管理处)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家谈”活动,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五十条和市、区八十条举措落地落实,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区社会安全稳定。
(二)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执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三)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就我区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整体安排部署、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危化、燃气、自建房自查等内容进一步部署。
(四)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和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行动,大力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邀请主流媒体及社会各群体、公众人物、行业专家等,开展“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安全风险防范“人人谈”以及组织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等活动。区安委办将依托区级媒体及新媒体矩阵、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和行业主管部门党委(组)书记以及企业负责人谈安全,以文字或视频的形式进行线上宣传。线下在6月16日开展大型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向全社会倡导安全发展理念。
(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坚持“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等活动。依托“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平台,打破时空限制,紧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燃气、消防、旅游、校园、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发动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和广大社会公众、全体网民,通过省、市、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小程序,第一时间上传报告身边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网民和群众上传反映的隐患情况落实转办核查、闭环治理、警示曝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活动。积极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安全监管干部参加第十七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交流研讨在安全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预防控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面向全社会各行业领域开展汇智聚力共谋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同步启动我区论文征集活动,选择优秀论文参加全省第十七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在6月-12月底前,组织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冶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分成若干个组,由行业主管部门选取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不同程度问题的2-3家企业,组织执法人员并邀请相关新闻媒体记者“进企业”,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活动,进行问题隐患现场曝光,以曝光倒逼“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以及微信微博举报平台,重视“随手拍”隐患反馈整改,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九)组织开展应急科普讲解和新媒体应急科普作品创作征集活动。普及应急安全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组织全区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科普讲解工作的专职或兼职讲解人员、应急救援专业人员,其他从事应急管理相关事业的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应急科普推广、应急科普讲解活动,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参加首届江西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科普讲解大赛,推进“安全宣传全屏传播”,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激发社会创作,组织开展全区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推动产生一批全区应急科普优秀作品及优秀创客。
(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活动。贯彻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部署内容,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扎实开展企业员工“我为安全做一件事”实践活动,开展“农村大喇叭--安全之声”主题宣传,积极举办“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进军训等活动,举办“安全明白人”“小手牵大手”“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主题征文演讲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活动,坚持安全宣传和安全实践同步实施、统筹推进,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打造“五进”活动升级版,共同推进安全宣传与实践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切实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巡查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理念,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等内容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巡查,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区安委会将于7月份开始,启动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巡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反映工作,要组织发掘、筛选、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正反典型,让正面典型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示范力量,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十二)开展“中小学生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学生应急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普及防溺水、交通、消防、禁毒等安全知识,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切实降低中小学生安全事故风险,提升中小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十三)开展安全生产体验式教育活动。组织全区安全监管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中小学师生到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护(瑞金)体验中心集中学习中央苏区安全文化发展史,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救灾基本知识,现场参观体验展陈项目,开展应急救护体验活动,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增强全民安全教育效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组织领导
2022年我区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由区安委会组织开展,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党群工作部、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团工委、区妇联为牵头单位、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干军为主任,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综合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开展活动。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各有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请于6月28日前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和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总结报告要突出特色活动、具体实例和数据。各单位请明确1名联络员并于6月1日前报送联络员反馈表(见附件1),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
联系人及电话:谢文康,8375002。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科技园1栋301室
邮箱:gzjkqa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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