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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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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定期通报制度》赣市府办字〔2020〕68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023〕106号,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

大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大队长为副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定期通报制度》、《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大队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布区级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公示本单位各业务口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二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好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对日常巡查的违法行为案件调处结果依法公开公示。

1.主动公开

截至2023年底,大队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累计75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部门文件4条,工作动态67条,财政预决算2条,年度报告1条。

2.依申请公开

2023年,大队未收到来自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按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重点审核政治立场、用语规范与语言内容,内容信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可靠性。

4.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大队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并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更新各栏目动态、网站维护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5.监督保障情况

大队不定期对公开信息的数量、时间及审核流程等进行自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审核各项业务工作公开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水平。2023年,大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范围有待拓宽发布的日常工作动态偏多,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内容偏少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工作创新能力有待增强,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较为平淡,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

改进情况:一是丰富综合执法领域工作公开内容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内容优先及时公布,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大队的工作职能与日常动态二是创新政公开方法举措,加强对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应用,挖掘更具有创造性的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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