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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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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gzjkq.g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华坚南路69号,电话:0797-8375522,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部门文件5条,公示公告6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工作动态37条法规规章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司法分局致力于全面遵循司法行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各项要求,高效推进司法行政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分局已构建了一套严谨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旨在从源头上确保所发布信息的保密性不受侵害。同时,严格按照政务网站信息内容的既定格式、发布方式以及发布时限等规范,精心开展政务信息的编辑工作,确保每一条公布的信息都具备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从而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可靠、全面的司法行政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分局依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这一高效平台,精心设计了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一系列专栏,旨在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公开部门相关信息。此举不仅极大地便利了群众办理各项事务,提高了服务效率,还有效拓宽了对外宣传的渠道,增强了信息的透明度与公众的参与度。

(五)监督保障    

分局特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办公组作为该工作的引领核心,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运作与管理。分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核把关,确保每一项信息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完整、准确无误,以此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质量。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政策解读不够全面、网站信息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更新维护和信息内容审核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区司法分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分局积极采取行动,紧密部署各项任务,紧密围绕自身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迅速且全面地梳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与完整性。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分局致力于及时、透明地法律法规、相关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公示公告等重要事项,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与满意度。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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