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区、驻区部门(单位)进入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综合协调;负责重点投资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为各部门(单位)进驻的工作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制定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及涉及的收费进行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各种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由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跨部门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的协调会审、联审;负责区本级行政审批的信息化(网络、网站)建设工作;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全区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数21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雇员2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0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47万元、减少37.3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509.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33%。其中:部门支出509.4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8.6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7.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70元;项目支出240.78万元,全部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9.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0.7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9.47万元、比上年减少37.33%,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7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6万元,增长26.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所以增加了办公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11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7.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54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商务接待费8.00万元,为新增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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