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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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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gzjkq.g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经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金岭西大道164号金岭科技园12101室,电话:0797-8371036,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赣州经开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扩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部门文件3条,政务动态66条,法治建设年报1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及时准确更新各栏目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实行保密审查,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政务公开要求更新政务公开类栏目内容,进一步完善部门网站自身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围绕工作重点,规范各项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对违反保密规定、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各级测评反馈的问题,我中心立即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方式有待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等;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齐抓共促作用发挥不够有效。

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两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做实政策解读。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制度,认真执行政策草案同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研究、同步发布制度。从群众关切的堵点和重点出发,提供多角度、多层次、多元化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升政策推送和解读精准度。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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