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金融工作局负责研究拟定区内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我区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区内企业上市协调工作,指导和推动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融资;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配合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1、综合科。具体负责全局工作总调度,机关日常工作、对外工作协调沟通及日常考勤监督。
2、业务科。具体负责拟订全区金融业务中长期工作计划;提出促进我区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全区企业资本市场融资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利用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融资。
3、处非办。具体负责驻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成立的初审工作及后续相关联络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金融工作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参事业编制人员5人、雇员4人、特岗2人。
第二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金融工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97.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4.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16万元,较上年增长22.81%;上年结转8.1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金融工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97.32万元,较上年增长14.39%。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89万元,较上年增长969.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卫生和健康支出3.92万元,较上年增长3.43%;金融支出463.8万元,较上年下降5.8%;住房保障支出9.58万元,较上年下降5.7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金融工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9.1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89万元,较上年增长969.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卫生和健康支出3.92万元,较上年增长3.43%;金融支出455.64万元,较上年下降1.27%;住房保障支出9.58万元,较上年下降5.7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14.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2.35万元,下降31.3%。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科室政府采购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 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资金453.8万元,其中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其中,处置非法集资专项经费5万元、上市及新三板专项经费17万元、金融业态建设16万元、特岗自聘人员经费12.8万元、金融创新200万元、金融机构先进奖励123万元、欧谭研究院建设经费80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较上年减少4.76%,主要是为了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商务接待费8.4万元,比上年减少0.26万元,较上年减少3%,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务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提倡节约,反对餐饮浪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1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0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事业单位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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