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gzjkq.g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华坚南路,电话:0797-8376019,邮编:341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20〕49号)要求,以落实“五公开”标准为导向,以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为抓手,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面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能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决策预公开制度,制定发布《2020年赣州经开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扩大公众参与。在重大决策或重要文件制定前,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征求公众、专家学者、企业家等各方意见建议。2020年,全区共发布了涉及建设的43批次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征求意见公告,并对每个批次收集意见的采纳情况按程序进行了公告。2020年,我区就“十四五”规划发展战略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金点子”64条,并与对口支援高校江西理工大学专家专题研究讨论,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坚持推进会议开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企业家和群众代表等参加或列席全区重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2.管理公开。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公开新成立或整合后单位职能信息。二是结合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三是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信息审核,动态调整发布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确保内容发布准确、语言表述规范、公开过程可查。四是督促执法单位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公众端)和“信用中国(江西)”等平台规范发布监管信息,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区属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资产转让、成交信息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主动公开。
3.服务公开。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已完成全市“一证通办”系统和“赣服通”并网,建立“赣服通”赣州经开区分厅3.0,目前,线上可办事项221项,群众可通过“赣服通”查询相关办理事项信息并动态掌握办事进展。全面梳理优化办事全流程,编制“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制定了11项“一链办理”事项,办结时限总体压缩了159个工作日,证明材料总体精简了37个,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4.结果公开。通过区政务网、“赣州经开区微新闻”公众号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进展信息145条,公开督查、审计、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信26条。2020年,我区共收到市、区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均及时办理答复,并在区政务网信息公开平台议案提案栏目公开。
5.执行公开。2020年,我区聚焦政策落实,加强中央三大攻坚战和市六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领域、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强化财经金融领域信息公开。其中,公开财政资金信息156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教育领域的信息135条,医疗服务、疫苗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61条,养老服务信息36条,生态环境、质量统计、执法动态等信息241条,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发布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提示280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52条,选取3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展示,按项目认真做好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信息、质量安全、竣工信息等信息的公开工作。组织线下培训8次,召开政策宣贯会20余次,做好了“六稳”“六保”各项政策举措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及时转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函〔2020〕1号),要求各地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0年,区本级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5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了答复,从申请主体上看,公民5人;从申请方式上看,信函申请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公开标准目录。出台了《赣州经开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对照《江西省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梳理了我区政务公开事项清单,11月底,形成了《赣州经开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初稿并上报市政府审核。12月初,根据审核反馈的修改建议,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并在区政务网信息公开平台“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中发布。
2.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归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2020年,我区主动公开各类文件13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5件,坚持政策法规全方位公开,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立改废信息,并按照立法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完成信息公开平台改版,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新增“政府会议”“六稳六保”“疫情防控”“监督保障”等栏目,加强中央三大攻坚战和市六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领域、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管理、财政金融领域信息公开。全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00余条,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6257条,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895条,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168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超50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部分政府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
2.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针对减税降费、就学就医、城市建设、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生态环境等民生问题,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建立问政江西、问政赣州、12345平台转办件交办、督办、回访工作机制,按照即转即办、能办尽办、有诉必复的原则,做到第一时间交办、重点问题督办、定期开展回访,确保所有转办件在3-5工作日内办理并进行回复。建立问题办理台账,逐条逐项依法依规推进整改销号,确保问题解决到位、解释清楚,提升满意度。2020年,区政府门户网站问政平台受理回复群众咨询投诉件79件;问政江西平台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件26件,问政赣州平台受理回复群众咨询投诉件1120件,均及时回复,回复率100%。2020年,我区无重大舆情。
3.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根据上级工作部署,2020年12月底,区政务网已迁移至全市县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了IPv6改造。2020年6月,根据《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集中清理整治,清理微信工作群60个,QQ工作群34个,注销“赣州经开区林长办”、“赣州经开区机关事务”9个长期不更新的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
1.明确领导责任。成立了由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区党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和考核,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强化业务培训。10月30日,我区组织召开了全区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工作调度(培训)会议,全区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工作具体负责人参会。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监测抽查情况的通报》《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的通知》;通报了当前我区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和新媒体建设的重要意义,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内容建设,杜绝泄密、“僵尸”、“睡眠”问题,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新媒体建设水平。
3.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形态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围绕第三方监测反馈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开展全区自查自纠整改提升工作,把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完善奖惩机制,保证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安全、畅通、有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7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0 |
12 |
1761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9 |
4 |
704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44 |
0 |
1574 |
行政强制 |
66 |
0 |
13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7 |
-27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8 |
185987106.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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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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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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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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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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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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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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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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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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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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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知识不全面。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对涉及全区的重大部署、民生事项的文件,精准解读政策措施,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部委和省厅制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开展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和专题建设,加强检查督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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