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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第三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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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结合我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经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第三批项目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

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将本次下达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结合本地乡村振兴规划,“轻重缓急”组织项目村实施建设项目,要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立项报批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对衔接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不得随意调整或变相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如确需调整,按程序取消原下达项目计划,重新申报审批后实施。

附件: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2024年第三批计划)


公示单位:赣州经开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97-8379090 gzkfqfpb@163.com

监督电话:0797-8379090;12317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领导小组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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