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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做好赋予和公布基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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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赣府厅发〔20213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基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认领公布实施工作,推进基层审批服务规范运行,经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二十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街道、管理处)权力事项清单《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赋予乡(镇、街道、管理处)区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规范,加快推进赋权

区直、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赋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事项进行流程优化、规范管理,逐个形成囊括事项设定依据法律法规、受理条件、办理材料(含样本)、流程图、办理地址等一整套事项资料。要主动帮助乡(镇、街道、管理处)尽快承接事项,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在网络和技术应用上予以保障和支持。要充分理解下放赋予两者含义的不同,赋予是指在赋予乡(镇、街道、管理处)事项权限的同时,级部门依然要办理该事项。要履行事项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不得一放了之,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管理处)办理事项的指导和监管。

二、抓住改革契机,公布实施事项

(一)公布实施乡(镇、街道、管理处)行政权力清单。乡(镇、街道、管理处)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街道、管理处)权力事项清单不得以人员、技术、网络等原因不认领实施事项。

(二)公布实施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乡(镇、街道、管理处)要组织村(社区)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同时,指导村(社区)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采取帮办、代办、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便利化政务服务,切实加强事项实施运行能力

(三)公布赋予乡(镇、街道、管理处)区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清单。乡(镇、街道、管理处)要抓住赋予乡(镇、街道、管理处)区级权限的改革契机,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赋予乡(镇、街道、管理处)区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清单》积极承接事项。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承接能力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配齐配强审批和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人员管理,积极和相关部门对接学习,提升基层服务意识和办事水平。指导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做好承接工作,加强村(社区)办理事项的指导和监管,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代办的建设


附件: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街道、管理处)力事项清单

2.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赋予乡(镇、街道、管理处)区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清单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127

    附件1-3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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