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全区经济发展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市政府赋予(进驻)我区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确保权限承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努力实现“园区事园区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事项承接能力
(一)做好对口衔接工作。各审批职能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级赋权单位,依法承担赋权事项的审批责任,接受指导监督,规范审批程序,实现无缝衔接。同时,各事项承接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承接部门(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主动与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对口衔接,积极争取市级相关部门业务指导,明确承接后的实施方式、操作流程、上下衔接等配套举措,通过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相关部门〕
(二)推动赋权落地生效。各审批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和推动各项权限落地落实,强化人员、资金、设施等方面措施,为我区审批服务工作提供支持与保障。自本通知印发起1个月内,要做好精简依申请类事项办事流程和办件材料、压缩办结时限等工作,力争实现“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通过媒体宣传、上门宣传、办公场所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承接市政府赋权事项的公开宣传力度,扩大企业和群众知晓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党群部、区房管所、区人社服务中心、区综合执法大队〕
(三)加强事项承接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要求,自交接之日起,赋权事项相关审批结果的法律责任由承接部门承担。事项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行政审批局要牵头做好我区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及时调整新增、取消、转变管理方式和暂停的审批权限。〔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相关部门〕
二、加快推进改革工作
(一)优化审批提质增效。各审批职能部门要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全产业一链办”“容缺审批+承诺制”“证照联办”等改革,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集中审批改革,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网申报、全程网办”,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审批不见面”,努力建立政务服务帮代办制度,服务企业“无障碍”。〔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相关部门〕
(二)大力推行“一网通办”。以推动“赣服通”4.0迭代升级为抓手,融入AI智能辅助审批,开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数字化改革,逐步打通部门系统壁垒,推动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区县、跨部门互通共享,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即申即享”“免申即享”“无证明”“不见面”“智能办”。区财政予以支持和保障。〔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相关部门〕
(三)完善服务评价机制。要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引导办事企业群众参与政务服务评价,不得设置障碍或干扰评价,倒逼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要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企业咨询、求助、建议和投诉渠道,完善投诉闭环处理机制,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相关部门〕
三、健全跟踪问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扩权赋能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区直、驻区单位组成。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及时跟踪问效。各事项承接部门要及时梳理事项承接过程遇到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区行政审批局要建立督查台账,检查赋权事项的承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同时,要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
(三)严格督查问责。区行政审批局要加强过程监督,及时跟进各事项承接部门对口事项承接进展和完成情况,并纳入政务服务考核范围。对于赋权后无法及时有效承接,造成企业办事不便,被上级部门依法收回相关权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纪检部门处理。
附件:市本级赋予(进驻)赣州经开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10项)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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