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4〕38号)、《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起草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全区各地各单位、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1.电子邮箱:gzkfqsbb@163.com
2.联系电话:0797-8370160
3.通信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养老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41000)
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附件:赣州经开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7.《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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