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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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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赣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021〕44号)和区党政办《关于印发<赣州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21〕165号)的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五型”政府建设,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项加第项之和,等于第项加第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随着互联网逐渐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主动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仍需及时跟进。

(二)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还需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三)进一步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保障社会公众更加便利获取司法行政信息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1月29日

区司法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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