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7”政策文件要求,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日前,赣州经开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意见以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主线,全面推动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持续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具体从10个方面明确了30项具体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企业应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部门、各岗位员工分工负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全员、全过程考核。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各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出租外包制度、相互作业协调机制、监督检查制度等。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各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含外委外包作业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并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成效。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企业应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并加强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有效。
五是深化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各企业应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消防设计以及验收手续,建立并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六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救援队伍、备齐应急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全面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七是加强安全事故管理。各企业应及时规范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深刻汲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培训等。
八是加强科技强安建设。各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动机械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淘汰落实产能、装备、工艺,推广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装备、材料等。
九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各企业应培育安全文化理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并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面营造“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十是加强社会监督管理。各企业应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政府监管部门监督,积极配合部门监管。
《实施意见》还结合全区实际,对“厂中厂园中园”园区业主单位、各承租单位相应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一是明确园区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含法人、实际控制人)与承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本园区、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业主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各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对各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要求各承租单位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还应配合业主单位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园区业主单位应第一时间将入驻的承租单位信息上报属地,严禁将场所、设施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对于承租单位火灾危险类别与厂房不相符以及需要进行分割改建的,严格履行二次消防设计、验收手续。三是园区业主单位应制定园区整体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各承租单位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各承租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此外,明确各企业应配备“一键报警”装置,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切实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四是各承租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向园区业主单位进行报告,同时同步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园区业主单位对承租单位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应督促整改,同时要组织其他承租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进行排查整治。五是相邻企业应相互通报本单位固有以及动态安全风险,对于存在相互影响的风险应共同商定风险防控措施。六是园区业主单位应对监管部门发现的各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应督促承租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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