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经2024年11月22日区党工委第368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赣州经开区关于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扶持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1月25日
赣州经开区关于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
建设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扶持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6315”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工业倍增升级,构建体现赣州经开区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一)强化财政支持力度
区财政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推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支持赣州经开区的工业企业及科研创新、公共服务等平台服务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持续扶优扶强
(二)推动企业上台阶
支持培育企业上台阶,激励企业成长壮大,设立上台阶奖。对被认定为月度入规且当年营收过亿元的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他月度入规企业一次性奖励12万元,年度入规企业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企工局、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分局、区税务局)
(三)支持企业产品配套
对工业企业年度采购区内其他工业企业生产的配套产品(不含关联交易、内部交易、生活用品等)不含税金额达到2000万元的,根据企业产品配套情况,由区财政按照不超过1%给予资金奖励。该项政策区级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具体细则另行下发。(责任单位:区企工局、区财政局)
(四)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升级
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对我区工业企业开展入企诊断改造服务,对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L2级(含)以下企业实施改造提升至L3级(含)以上的,按每家企业0.5万元标准,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区企工局、区财政局)
(五)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建设
对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及改造的服务商进行综合考评,对评为区级优秀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每家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区企工局、区财政局)
(六)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专项服务
鼓励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设立专项金融产品,为制造业企业技改和数字化转型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企工局)
三、附则
(七)以上政策市级下达同类奖励资金,区级按差额补足。
(八)此政策措施与此前发布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此政策措施由赣州经济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负责。
(九)此政策涉及的奖励资金由赣州经开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政策兑现。
(十)本文件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支持对象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本政策措施条件的工业企业。原《赣州经开区培育“百亿领航企业”的若干扶持措施》(赣经开办字〔2023〕86号)及《赣州经开区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入规入统的若干措施》(赣经开办字〔2023〕37号)文件同时废止。
全文下载:93 关于印发《赣州经开区关于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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