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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党政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5 13:42:13     访问量:


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20231028日区管委会第146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31113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

为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推动全区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培育壮大产业集群

1.发挥区重大项目产业基金作用。用活用好总规模12.5亿元的产业引导母基金,重点关注和投向数字经济领域企业(或数字经济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推进我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区工发集团、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2.打造金凤数创园产业集群。积极完善金凤数创园住宿、购物、餐饮、休闲等配套服务,推进数字经济招商引资项目优先入驻,力争引进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将金凤数创园打造成我区数字经济集聚区、样板区。对签约入驻项目的引进单位,根据项目招引和建设考核情况给予绩效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发局、赣州建控集团、区党政办〕

3.建设区产业数字大脑。贯彻落实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精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部署安排,积极探索建设我区产业数字大脑,推动赣州经开区产业集群实现数字化变革,力争打造引领全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责任单位:区企工局〕

4.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鼓励和支持区内数字经济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激发上市内生动力,按照《关于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赣经开办字〔2023137号)给予支持,并给予服务和培育企业成功上市的单位(部门)绩效奖励。〔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企工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工发集团、各挂点服务单位〕

二、加大招大引强力度

5.支持头部企业项目优先落户。积极攻坚数字经济头部企业,对引进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数字产品制造业项目除外),实现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或实现年纳税达1500万元以上的,可以给予“一企一策”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发局、各招商责任单位〕

6.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奖励。在招引数字经济企业项目中,对第一时间提供有效招商信息,成功引荐招商引资项目,在项目对接、洽谈、落地过程中起实质性促进作用,并促成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正式投产运营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等禁止从事有偿中介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人员除外),在项目签约1个月内,由项目引进单位对相关信息报送区商务局备案,并在引进项目履行《项目投资合同》前提下,按照项目正式签约后12个月实现纳税额我区实得部分达1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纳税额我区实得部分超出100万元以上的,额外再按超出部分的0.5%给予一次性招商引资信息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税务局〕

7.用好数字经济招商“图谱”。发挥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江西分中心和赣州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智库平台作用,围绕数字经济产业链和各细分赛道进行分类梳理,及时更新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图谱”,瞄准主攻方向精准招商〔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发局、区企工局、各招商责任单位〕

8.鼓励协会招商。充分发挥区数字经济协会作用,每年支持协会运转经费5万元,支持期限为3年;对协会举办的招商推介会、应用场景供需对接会、数字经济培训会等活动,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实际支出的60%进行补贴,每年3万元封顶。奖励资金在区数字经济协会工作经费中列支。对区数字经济协会招引入驻金凤数创园的数字经济项目的,享受数字经济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财政局〕

三、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9.有序开放政府应用资源市场。在符合上级规定的前提下,各职能部门要有序开放信息化改造和智能化提升等非涉密政务服务,优先向注册落户在我区的数字经济企业倾斜,支持企业做出应用场景示范样板。〔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企工局)、区社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分局、区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赣州建控集团、各部门(单位)〕

10.强化应用场景供需对接。加强与区内工业企业的沟通对接,不定期召开应用场景供需对接会,瞄准目标客户,积极帮助数字经济企业“拓市场、跑订单”。〔责任部门:区经发局、区企工局、区住建局、区社管局、区商务局、各挂点服务单位〕

四、拓宽人才保障

11.积极招引人才。强化招才引智,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数字经济人才,帮助优先申报国家、省、市级人才计划。做好要素保障,持续抓好数字经济人才津补贴、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政策的兑现落实。〔责任单位:区党群部、区商务局、区社管局、区房管所、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

12.强化人才培育。采取联合培养模式强化校企产学研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为我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强化与各高校、职业院校对接合作,争取开设数字经济专业或在我区合作共建“数字经济产业学院”。〔责任单位:区党群部、区社管局、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区人才集团〕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具体由区经发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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