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20﹞1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我区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规模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赣市财综字〔2021〕23号)文件,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228万元,用于我区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二、支持项目和执行情况
共支持项目1个,金额228万元,主要支持“公办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联系人:张春华,0797-8195975)
三、执行情况
项目已实施1个,实施率100%,已实施完成1个。已完成总投资228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已支付228万元。
四、社会效益
通过中央福彩公益金的支持,实施社会公益服务项目,有效改善了我区公办敬老院设施及生活环境,提升了我区老年人养老服务质量,发挥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满足社会需求。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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