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概况信息。包括部门简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2.法规文件。包括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局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政务动态、公示公告。
5.行政执法。包括执法依据、执法动态。
6.公共服务。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以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7.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二)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组配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发布机构: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4.名称:指该信息的标题。
5.信息来源:信息发布渠道。
6.文号: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三)公开渠道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新闻发布会;
2.“赣州经开区公安”微信公众号;
3.“赣州经开区公安”视频号;
4.其它(报刊、广播、电视等)。
查阅地点:赣州市经开区金岭西路99号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97-8376008。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申请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