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驻区有关部门(单位),黄金岭街道,赣州建控集团:
经2024年5月28日区管委会第160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等群体出行环境,提升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全面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根据《赣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任务清单(2024—2025年)》要求,特制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等群体出行环境、促进城市文明程度提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及功能,进一步提高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品质,加快实现“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总体目标,为积极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2024年至2025年,赣州经开区范围内分年度实施一批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标准推进项目改造。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根据前期中心城区无障碍设施体检问题清单,逐条逐项高质量完成项目改造。
(二)突出重点示范项目建设。以城市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居住社区及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信息交流等领域为重点,结合儿童友好试点单元建设,补齐无障碍设施短板,营造无障碍信息交流环境,着力打造一批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点和示范社区,以点带面、从线到片,全方位、系统性推进我区建成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强化部门联动条块结合。树立“一盘棋”理念,建立“块抓条保,以块为主”的联动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做好项目、场所、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督促指导项目开展创建工作,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全力推进任务清单内项目按时完成。
(四)增强市民无障碍意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无障碍科普、文化、体育、督导体验等活动,加强无障碍知识普及和社会倡导,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无障碍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统筹推进全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决定成立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罗 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黄爱民 区住建局局长
刘昌平 区社管局局长
成 员:张文洲 区法院院长
郭复彬 区检察院检察长
余少卿 区党群部部长
徐晓鸿 区公服中心主任
熊忠森 区企工局局长
黎 俊 区商务局局长
胡 昊 区财政局局长
韩东方 区经发局局长
王玉椿 区市监分局局长
段之棱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 婷 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谢建忠 区房管所所长
李干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毛忠春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廖 钦 区城管分局局长
钟才明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张 韬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邱九龙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卢 嵘 黄金岭街道党工委书记
肖日华 赣州建控集团董事长
(二)专班内设工作组及组成人员
工作推进专班内设综合协调和信息宣传组,办公室设在区社管局;项目推进和督促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工作推进专班由区住建局、区社管局各选派 2 人集中办公。
1.综合协调和信息宣传组
组 长:刘昌平 区社管局局长
副组长:阳作忠 区社管局党委委员
成 员:区社管局、区住建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党群部、区公安分局、区公服中心、区企工局、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市监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房管所、区城管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黄金岭街道、赣州建控集团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统筹、调度、协调;负责创建工作各类会议的筹备和组织;负责部级、省级、市级现场考评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报送;负责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报道、无障碍信息交流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负责收集创建工作动态、典型做法等,定期编发简报。
2.项目推进和督促检查组
组 长:黄爱民 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毛添钿 区住建局一级主办
成 员:区住建局、区社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党群部、区公安分局、区公服中心、区企工局、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市监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房管所、区城管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黄金岭街道、赣州建控集团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创建范围建筑、公共场所、社区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的实施,以及示范项目的打造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情况,以及改造项目、示范项目推进情况。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区检察院:负责做好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
2.区法院:负责做好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
3.区党群部:负责协调区融媒体中心在区属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强交通安全出行宣传,改善残疾人等群体出行条件及秩序,进一步完善交通体系;配合对已建成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
5.区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区级财政性投资范围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有关经费。
6.区经发局:负责全区城市无障碍建设及改造项目的立项、投资、计划等工作。指导督促赣州西站、赣州黄金机场、赣州黄金机场停车场、既有公共交通线路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
7.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新建项目图审环节无障碍设计审查的监管,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无障碍建设管理工作。
8.区公服中心:负责做好施章江左岸滨江公园1号公厕等15个既有独立式公共厕所、金邮路(金东路-杨梅渡路)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工作。
9.区企工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自有营业厅无障碍改造和维护管理。
10.区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各大型商场超市、加油站实施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
11.区社管局:负责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指导督促各类教育建筑、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监督、检查、迎检等工作;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设计方案评审、项目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12.区市监分局:负责指导督促所属农贸市场、交易市场等场所的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
13.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负责督促指导政务APP建设单位进行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
14.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全区集中办公区域内的政府办公建筑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
15.区房管所: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
16.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应急避难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17.区金融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各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
18.区城管分局:依法查处侵占、损坏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全区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志,协助开展宣传、监督、检查、迎检等工作。
19.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将无障碍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严格审查把关项目规划方案。
20.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的宣传报道。
21.黄金岭街道:负责做好民生路社区的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
22.赣州建控集团:负责做好金凤梅园、金凤梅园应急避难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为统筹推进全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决定成立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专班,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将项目改造资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责任务,科学测算项目建设改造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建设改造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三)严格跟踪问效。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向区综合协调和信息宣传组报送年度项目进展情况。综合协调和信息宣传组将加强督促指导,对工作滞后、项目推进慢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赣州经开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任务清单
2.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内容及要求
附件1
赣州经开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任务清单(2024年)
序号 |
项目大类 |
项目小类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既有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改造 |
高铁站 |
赣州西站 |
区经发局 |
示范点 |
2 |
机场 |
赣州黄金机场 |
区经发局 |
示范点 |
|
3 |
公共停车场(库) |
赣州黄金机场停车场 |
区经发局 |
|
|
4 |
汽车加油 加气站 |
经开区黄金分公司黄金加油站 |
区商务局 |
|
|
5 |
既有应急避难场所无障碍设施 |
|
金凤梅园应急避难 场所 |
区应急管理局、赣州建控集团 |
|
6 |
既有公共建筑 无障碍改造 |
办公司法科研建筑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
区检察院 |
|
7 |
办公司法科研建筑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区法院 |
|
|
8 |
教育建筑 |
赣州青年科技职业 学校 |
区社管局 |
|
|
9 |
医疗康复 建筑 |
赣州仲易骨科医院 |
区社管局 |
|
|
10 |
商业服务 建筑 |
万达广场(赣州 经开店) |
区商务局 |
|
|
11 |
商业服务 建筑 |
赣州锦江国际酒店 |
区社管局 |
|
|
12 |
公园绿地 |
金凤梅园 |
赣州建控集团 |
|
|
13 |
体育建筑 |
鲲伍体育·赣州经开区综合体育馆 |
区社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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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既有独立式公共 厕所无障碍设施 设置 |
|
章江左岸滨江公园 1号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15 |
|
章江左岸滨江公园 2号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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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
章江左岸滨江公园 3号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17 |
|
金丰中转站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18 |
|
金星中转站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19 |
|
赞贤路2#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20 |
|
东江源停车场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21 |
|
金赣中转站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22 |
|
中盛公园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23 |
|
亿源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24 |
|
华坚路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25 |
|
客家大道1#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26 |
|
工业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27 |
|
高速西城市驿站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28 |
|
赣通大道公厕 |
区公服中心 |
|
|
29 |
既有城市道路 无障碍改造 |
|
金邮路(金东路-杨梅渡路) |
区公服中心 |
|
赣州经开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任务清单(2025年)
序号 |
项目大类 |
项目小类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既有公共交通线路无障碍改造 |
|
37路等27条 |
区经发局 |
|
2 |
既有居住社区无障碍改造 |
|
民生路社区 |
黄金岭街道 |
示范 社区 |
3 |
既有公共建筑无障碍改造 |
商业服务建筑 |
中国农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
区金融服务中心 |
|
4 |
商业服务建筑 |
兴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
区金融服务中心 |
|
附件2
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内容及要求
一、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新建、既有城市道路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过街音响设备等无障碍设施设置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不妨碍障碍群体独立通行,无障碍标识连续并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和方向。
二、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新建、既有公共交通设施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直至旅客座位。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出入口、检票口、轮椅坡道、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楼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低位服务设施等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配备电梯时应设置无障碍电梯,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大型场所应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无障碍标识连续并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和方向。残疾人、老年人等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能够使用市内公共交通线路自主出行。公交车站宜设置缘石坡道、提示盲道、轮椅停留空间等站台无障碍设施,且与周边无障碍设施衔接。配备一定比例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公共交通车辆,车辆内部设置轮椅席位和无障碍公交导乘系统,公交站台高度与公交汽车地板高度衔接,从站台到轮椅席位满足轮椅通行。
三、居住社区、居住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新建、既有居住社区内的人行道路、绿地、公共厕所、配套公共设施均应符合无障碍要求。新建、既有居住建筑的出入口、门厅、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
四、公共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新建、既有各类公园绿地、城市广场、应急避难场所、政府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学校、大中型商场、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内部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无障碍通行流线上的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公共厕所、低位服务设施等无障碍设施设置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不妨碍障碍群体独立通行,无障碍标识连续并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和方向。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大型场所应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独立式公共厕所内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满足障碍群体独立、安全、便利地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应当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的无障碍需求,完善疏散路径、客房、厕所(厕位)、浴室等无障碍服务功能。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大字读物、有声读物及无障碍影视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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