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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卫生院2017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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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卫生院2017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与护理及预防保健。

(二)从事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年末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卫生院2017年度决算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67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79万元,较2016年增加757万元,增长45%;本年收入合计1667万元,较2016年增加745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增加538万,事业收入较2016年增加207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30.3万元,占62%;事业收入637万元,占38%;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6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36万元,较2016年增加618万元,增长43%;年末结转和结余194.5万元,较2016年增加182.7万元,增长94%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24.9万元,占78%;项目支出311万元,占2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7.57万元,决算数为84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57万元,决算数为3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3万元,决算数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54.6万元,较2016年增加123.6万元,增长3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2.3万元,较2016年减少16.2万元,增下降18%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86万元,较2016增加9.7万元,增长2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2.59万元,较2016年增加42.59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32.59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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