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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明德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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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明德小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大坪明德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坪明德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大坪明德小学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辉路以南,区管委会旁,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创建于2007年,其前身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岭街道办事处大坪小学。校园占地40余亩,建筑面积14282.29平米,教学楼、综合楼、教工宿舍、运动场所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现有40个教学班,在职教师110人,学生243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壹个。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0人;年末实有人数110人,其中在职人员1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年末学生人数243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219.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60.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680.5万元,较2016年增长31.85%,主要原因是修缮教学楼,添置了教学设备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68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21.7万元,较2016年增长31.85%,主要原因是修缮教学楼,添置了教学设备等;年末结转和结余458.8万元,较2016年减少1.8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有些工程未完工,资金留作来年支付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80.5万元,决算数为26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三)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9.1万元,决算数为8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1万元,决算数为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54万元,决算数为6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7.4万元,决算数为10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5万元,决算数为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4.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01.9万元,较2016年增加285.2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教师薪级工资进行了调整、教师数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0.8万元,较2016年减少29.2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办公成本,实行更加规范的节能减排。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6万元,较2016年增加11.6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医保、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6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全体教师都能认真履行学校绩效方案,取得良好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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