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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区纪工委(监察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纪工委(监察室)是主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副县级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区党员领导干部和区管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干部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负责区领导干部的离职审计;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计;负责效能监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区纪工委(监察室)共有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数14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区聘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区纪工委(监察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区纪工委(监察室)收入预算总额为56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7.0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区纪工委(监察室)支出预算总额为56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5%。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4.0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1.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14万元);项目支出18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8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1.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14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8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区纪工委(监察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7.0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区纪工委(监察室)机关运行费预算343.4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92.37万元,增长127.3%。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12.3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09万元(其中包括: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09万元,业务费支出10万元,办案执法车辆支出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区纪工委(监察室)政府采购总额 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器材货物预算6.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区纪工委(监察室)2017年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区纪工委(监察室)“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2.1万元。
第三部分 江西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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