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赣州市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有关政策、决议。
2、负责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的综合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特别是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和相关镇、街道的协调衔接工作。
3、负责组织赣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执行。
4、负责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引导基金进行管理。
5、负责组建专家顾问团,加强入城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做好项目的承接工作。
6、负责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内在建项目及相关企业的服务工作。
7、负责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成后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负责全区新能源汽车产业招商和项目引进。
9、负责承办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其它事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赣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等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赣市编〔2016〕4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内设正科级机构,相对独立运行,单独考核。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人员编制30名(参公编)。领导职数: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4名(副科级)。其中,参公员编制23名及副科级领导干部职数3名划归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使用;参公员编制2名划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使用。
第二部分 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330.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10.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94万元,较上年下降10.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330.94万元,较上年下降10.09%。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0.94万元,较上年下降13.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8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较上年增长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及城乡社区支出20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9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0.94万元,较上年下降10.09%。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及城乡社区支出20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9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本级及下属1个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0.9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0.0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试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80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一预算安排22.1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较上年下降3.9%。其中:
1.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较上年下降6.7%。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国家要求减少相关检查工作等活动,预计可减少公务接待。
2.商务接待费19.3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较上年下降3.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压减3%左右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区新能源汽车发展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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