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落实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赣州市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建设和产业发展有关政策、决议以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其他各项决定和指示,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本辖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灾、救灾、村民防火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项目承接建设和服务
4、负责新能源汽车科技城项目用地的征收搬迁和搬迁群众的安置工作。
5、大力发展本辖区农村经济,优化发展环境,做好工业发展、苏区振兴发展有关工作,积极扶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农村公共服务事业,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6、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和帮助村委会依法自治;负责农村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切实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7、负责本辖区的普法、信访、维稳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所辖村的治安保卫、民事纠纷调解和失足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8、负责本辖区的民政事务、人民武装、兵役工作,搞好拥军优属工作,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科技城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和扶持社会待业青年安置及下岗人员再就业等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科技城组织、文化、管理、卫生、治安等建设,强化科技城服务工作。
11、负责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农村和谐秀美新型社会。
12、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为一级预算部门,设有10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文化站、财政所、征收搬迁办公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城市管理中队。
2、编制人数31人,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实有人数141人,其中:在职人数140人,包括行政人员9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1人;退休人员1人;其他聘用人员100人。
第二部分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收入预算总额为19303.2万元,较上年增长940.12%,增长原因,2022年其他资金纳入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4.71万元,较上年增长13.1%,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17005.4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支出预算总额为19303.2万元,较上年增长940.12%。增长原因:2022年其他资金纳入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61.46万元,较上年增长16.3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96万元,资本性支出32.6万元;项目支出1333.24万元,较上年增长10.8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4.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66万元、对民间非盈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支出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8.48万元,较上年增长1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7万元,较上年下降3.7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9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5%,农林水支出371.78万元,较上年增长34.23%,住房保障支出62.25万元,较上年下降0.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56.9万元,较上年增长19.45%,商品和服务支出71.96万元,较上年下降20.4%,资本性支出32.6万元,较上年增长77.2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94.71万元,较上年增长13.1%,增长原因:工资调标,增加了政府性奖励工资等,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80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96万元,农林水支出37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2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96万元,对民间非盈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3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04.56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263.53 万元,下降 71.59 %。下降原因是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含有项目类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77.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2.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5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村(社区)干部报酬
(1)项目概述:保障村(社区)干部工资每月足额按时发放到位,五险一金按时足额缴纳,年终绩效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足额兑现。
(2)立项依据:根据赣经开办字[2019]124号、赣经开办字[2021]217号、赣经开办字[2021]218号。
(3)实施主体: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
(4)实施方案:根据赣经开办字[2019]124号、赣经开办字[2021]217号、赣经开办字[2021]218号文件精神,按时发放人员工资、绩效等福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保障52名村(社区)干部的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年终绩效奖励等按时足额兑现,根据标准进行测算,年度预算295.4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按时发放村(社区)干部工资,按时缴纳五险一金费用,保障52名村(社区)干部的经费足额发放。(详见附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3.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无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接待10 万元,商务接待13.4万元,接待预算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落实勤俭节约作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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