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林长巡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管理处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保障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赣经开办字〔2018〕468号)和省林长办印发《江西省林长巡林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巡林制度》),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林长通过巡访、查看、调研等方式到责任区域开展巡林,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推动责任区域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二、工作方式
林长巡林主要通过巡访、查看、调研等途径,采取集中巡林和日常巡林两种方式。集中巡林是指根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需要,组织各级林长对重点工作集中统一开展巡林;日常巡林是指根据各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专项工作需要,由各级林长不定期开展巡林。
三、工作要求
管理处林长每季度巡林不少于2次,由管理处林长办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村组级林长巡林由管理处林长办公室结合实际安排,原则上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责任区域,相应林长应加密巡林频次。
四、工作内容
(一)根据省级《巡林制度》第八条规定,结合我处工作实际,林长巡林主要内容为: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
2.上级生态环境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及下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落实情况;
3.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建设及“两长两员”履职情况;
4.林地林木管理、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情况,以及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情况;
5.国土绿化、低质低效林改造、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森林抚育等森林质量提升工作情况;
6.油茶、竹类、森林药材与香精香料、森林食品、苗木花卉、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发展情况;
7.林长制基地建设情况;
8.其他涉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情况。
(二)省、市、区2020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三)林长确定的其他重点内容。
五、工作保障
(一)呈报森林资源清单。建立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向林长呈报《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以下简称《资源清单》)。《资源清单》是向林长呈报其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基本情况,以及一段时期内的变动情况。第一次《资源清单》内容为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和湿地基本情况,包括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林地面积、森林面积、享受各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面积、各类自然保护地面积、古树名木情况、湿地草地面积等。相关数据为最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或者森林资源年度更新数据。之后的《资源清单》内容主要是林长履职期间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森林资源变动(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和森林督查等)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原则上《资源清单》在森林资源年度更新出数后每年提供一次,并报上级林长办备案。
(二)建立林长工作提示制度。林长办要定期和不定期向林长呈报《林长工作提示单》(以下简称《提示单》)。《提示单》内容应根据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年度或阶段专项工作需要,呈报告知责任区域亟待解决问题或协调重点工作事项,提醒告知相关林长及时开展巡林,督促指导协调相关工作,确保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完善巡林档案管理。建立巡林台账管理机制,及时整理同级林长巡林记录,并存档备查。对巡林发现的问题,林长办应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处理或进行整改。
(四)强化巡林总结宣传。加强林长巡林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跟踪报道管理处林长深入责任区域开展巡林,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管理处林长办应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我处林长履职尽责的典型做法、有效措施及取得成效。
(五)加强巡林监督考核。加强对村级林长巡林工作履职尽责的检查监督,对未按规定频次和内容开展巡林,或未按规定及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问题,应当给予通报批评。林长巡林情况将纳入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林长巡林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发现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到位情况等,并通报考核评价结果。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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