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乡2019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农民主体力量,学好学透、用好用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村容村貌,努力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自然村组和主要交通干道沿线,进一步推进村庄环境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硬化等综合整治,提高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实现全乡新农村建设转型升级。
二、任务要求
(一)工作任务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5件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赣经开党字〔2019〕13号)和《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8〕410号)文件要求,2019年度全乡完成10个新农村建设点(详见附件1),区财政按照省级村点建设标准,每个点安排30万元奖补资金。
(二)工作要求
1.改路:农户入户路硬化率达到90%以上;人流量大的村组主干道安装路灯。
2.改房:对规划区外村庄进行房屋立面整治提升,整治率达到80%。
3.改沟:维修、健全村组沿路水沟(涵管);农户房前屋后
水沟。
4.改环境:利用“空心房”拆除后的空地种花种树种菜,绿化、美化村落环境;利用长期废弃不用的村庄空闲地,建设方便农民开展文化活动的休闲小场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
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党政主导、干部服务、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社会支持、定额奖补”的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内生动力,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引导村民共商共建共享社会主义新农村。各建设点要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尤其是引导、鼓励外出乡贤积极支持家乡新农村建设,形成全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合力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项目管控
新农村建设点建设项目按照2019年新农村建设奖补标准实行奖补(详见附件2),资金不足部分可通过单位帮扶、群众自筹及社会捐赠等途径解决,超过奖补标准部分由村、群众自筹。各村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跟踪台账,及时报送项目进度监控表、资金支出报表,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进度档案,严格执行乡村“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建设项目于2019年11月中旬前竣工并申报验收,逾期未报仍需压实责任、继续完成,但不再享受资金奖补,已完成项目未达到建设要求,均不予拨付奖补资金。村、理事会和精准扶贫帮扶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准确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三)严格考核
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点及示范村建设的推进力度,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调度,提出整改意见,抓好落实。建设进度实行一周一上报,一周一通报制度,工作进度折算分值纳入2019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四、工作要求
1.不予执行新农村建设奖补政策的几种情形。
(1)涉及客家大道西延、蓉江五路、城西大道、赣深高铁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和历年已落实项目尚未完成征地拆迁的,不执行新农村建设奖补政策。
(2)除农户唯一住房且居住的土坯房外,其余所有土坯房不执行新农村建设奖补政策。
(3)四层(含)以上的房屋,三层(含)以下可享受新农村建设改房奖补政策,外墙粉刷奖补面积300m2封顶,门窗除外,且房屋外墙可视立面均需粉刷,超高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
(4)享受过危旧土坯房改造修缮补助资金的,不执行新农村建设改房、改沟奖补政策。
(5)无建房批示的房屋,如是农户唯一住房且实际生活居住,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可以享受新农村建设奖补政策。
(6)所有附属房不执行新农村建设奖补政策。
2.明确奖补政策执行时间。以经开区党政办下发的《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9〕93号)文件落款时间为准,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11月中旬实施的项目才能享受奖补政策。
3.2019年新农村建设奖补项目集体部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审查工作的通知》(赣经开财建字〔2018〕25号)文件规定进行预算结算,完善相关程序资料,确定施工单位予以实施,相关费用从该建设点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可通过单位帮扶、群众自筹及社会捐赠等途径解决。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村要指导好农户做好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拍照工作,要有前后对比照,且需同一角度拍摄。改房项目内外墙四周立面均需拍全。
5.乡新村办将每月安排人员对各村竣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包村领导牵头,驻村干部、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理事会成员全程参与、监督。农户个人部分需提供的验收资料包括:(1)户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2)是贫困户的需提供一本通复印件;(3)奖补资金打给农户个人的,需提供农户一卡通复印件;(4)奖补资金打给施工方的,需提供农户委托书;(5)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照片。(6)项目验收表。公共部分按工程项目有关验收、决算规定执行。
附件:1.三江乡2019年新农村建设点名单
2.三江乡2019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奖补标准及要求
一、
附件1:
三江乡2019年新农村建设点名单
序号 | 乡、镇、 管理处 | 行政村 | 自然村组 | 总户数 | 总人口数 | 贫困户数 | 贫困人口数 |
1 | 三江乡 | 南坑村 | 李屋组 | 90 | 380 | 8 | 35 |
2 | 三江乡 | 南坑村 | 邹屋组 | 22 | 90 | 3 | 11 |
3 | 三江乡 | 东红村 | 三江口 | 225 | 998 | 44 | 174 |
4 | 三江乡 | 肖边村 | 老邹屋组 | 56 | 214 | 7 | 17 |
5 | 三江乡 | 赤湖村 | 叶塘2组 | 238 | 1023 | 31 | 114 |
6 | 三江乡 | 赤湖村 | 上山组 | 110 | 396 | 13 | 39 |
7 | 三江乡 | 新红村 | 上棚孜组 | 55 | 338 | 13 | 50 |
8 | 三江乡 | 斜角村 | 田心组 | 143 | 602 | 32 | 143 |
9 | 三江乡 | 谷山村 | 2组 | 65 | 245 | 16 | 72 |
10 | 三江乡 | 伍村村 | 祠前组 | 92 | 370 | 4 | 13 |
小计:10个 | 1096 | 4656 | 171 | 668 |
附件2:
三江乡2019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奖补标准及要求
项目名称 | 奖补标准 | 建设要求 | 备注 | |
改房 | 砖房墙体粉刷 | 30元/m2 (奖补面积不超过300 m2,门窗除外) | 外墙:水泥砂浆打底,可视立面均需粉刷白石灰并推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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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墙:水泥砂浆打底,腻子粉粉刷以及打磨。 | 建档立卡贫困户第一层房屋方可享受该政策。 | |||
土坯房墙体粉刷 | 25元/m2 (奖补面积不超过300 m2,门窗除外) | 外墙:水泥砂浆打底,可视立面均需粉刷白石灰并推平。 | 农户唯一且安全住房可享受该政策。 | |
内墙:水泥砂浆打底,腻子粉粉刷以及打磨。 | 建档立卡贫困户唯一且安全住房第一层可享受该政策。 | |||
室内地面 硬化 | 31元/m2 | 水泥混凝土硬化,厚度8cm以上。 | 建档立卡贫困户唯一且安全住房可享受该政策。 | |
改沟 | 浆砌水沟 | 80元/m | 规格为30X30cm以上明沟,三面不见土,含土方开挖及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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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管 | 190元/m | 管径为50cm规格水泥排水管,含土方开挖及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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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房前屋后水沟 | 50元/m | 三面不见土,规格为20X20cm以上,含土方开挖及回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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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路 | 入户路硬化 | 70元/m2 | 含路基,2m宽,厚度12cm面层,砼强度标号C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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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路灯 | 2900元/盏 | 1.太阳能电池组件:100 Wp;2.太阳能板支架:3×3角钢、热镀锌、喷塑;3.蓄电池:12V 80 AH胶体蓄电池1只;4.控制器:12V 10A 1个;5.光源:28W LED光源1只;6.灯头:1个;7.灯杆:6米;8.电缆:1.5㎡×1太阳能专用电缆若干米;9.包装:纸箱、中纤板。10.365天持续亮灯。 | 平均每个建设点10万元,从新农村建设奖补资金之外列支。 | |
改环境 | 竹篱笆 | 20元/m | 高不少于8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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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坎 | 80元/m³ | 砌石平整,水泥砂浆填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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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护栏 | 40元/m | 高不少于40cm锌钢护栏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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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休闲点 | 100元/ m2 | 需地面硬化(厚10厘米以上、C20砼),有文化墙、宣传栏、小型舞台等文化设施。 | 每个点限建设一个,面积在 200 m2以内。 | |
菜园、花园、果园 | 10元/ m2 | 菜园保持四季常绿,花园保持四季常艳,果园保持果树长期存活。 | 农户或村组在长期废弃不用或“空心房”拆除后的空地上实施,享受过土地增减挂政策的农户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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