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一部分 凤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岗镇人民政府是主管乡镇政府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发展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7个,包括:镇政府本级和6个事业机构(财政所、计生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综合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6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40人;年末实有人数177人,其中在职人员6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0人,特岗人员80人。
第二部分 凤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198.9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6年减少72.98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2198.94万元,较2016年增加1478.79万元,增长205.34%。主要原因是:特岗人员五险一金、工资等财政配套部分纳入镇级运行费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198.94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077.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77.64万元,较2016年增加1357.49万元,增长188.5%,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21.3万元,较2016年增加121.3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077.6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7.01万元,决算数为219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8.92万元,决算数为103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5%,主要原因是:人事制度改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27万元,决算数为19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0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民生保障力度。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94万元,决算数为3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2%,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增加了医疗保障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4万元,决算数为38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2%,主要原因是:2017年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环境整治力度加大。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7.58万元,决算数为32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3%,主要原因是:各村(居)加强了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经费投入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90万元,决算数为8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1%,主要原因是:各村保障房建设,经费投入增加。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53万元,主要原因是:拆违等工作力度的加大导致相应的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7.6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44.92万元,较2016年增加794.37万元,增长226.61 %,主要原因是: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5.86万元,较2016年增加65.15万元,增长27.07 %,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增加了商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71万元,较2016年增加399.63万元,增长363.04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导致相应的经费增加。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110.85万元,较2016年增加110.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两违及文明创建工作增加了镇(属)办单位及各村的相应开支。
(五)其他资本性支出6.3万元,较2016年减少12.52万元,下降66.52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7.48万元,完成预算的43.7%,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0.95万元,下降38.5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14.47万元,完成预算的48.23%,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7.94万元,下降35.4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公务接待支出的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30.1%,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3.01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凤岗镇下半年取消一切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7.8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增加817.15 万元,增长370.34%,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有“机动经费”、“居委会工作经费”、“组干部补贴”、“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村居干部绩效考核补贴”、“村居干部工资”等6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9.98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居委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街办运行工作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了居委会日常运行的经费;二是维护了辖区各项工作有序的开展。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改进,下一步将要加强作风、效率建设。
组干部补贴及村(居)干部工资2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街办运行工作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2.24万元,执行数为25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确保了各个组干部补贴全部发放到位;二是保障村组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部分村组集体经济薄弱,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向上级争资争项的力度,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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