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凤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凤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岗镇人民政府是主管乡镇政府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发展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部门基本情况
凤岗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 7个,包括:镇政府本级和6个事业机构(财政所,计生服务中心、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综合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编制人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41人;实有人数95人,其中:在职人数65人,包括行政人员2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8人;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凤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凤岗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957.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7.0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凤岗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957.0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97.0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31万元,其中车辆费用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559.98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67.58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92.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2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3.94万元,农林水支出367.5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9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3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5.31万元,项目支出559.9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凤岗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57.0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2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3.94万元,农林水支出367.5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9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凤岗镇人民政府运行费预算1397.0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10.9万元,增长 36.57%。主要是划区之前养老保险、公积金、征地拆迁人员、执法队及巡防员工资等财政配套收入不纳入镇级运行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2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省财政厅“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30万元,比上年减少33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
第三部分 江西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死亡抚恤:反映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方面的支出。
(九)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十七)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八)交通运输: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也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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