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全镇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灭火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现将《2025年全镇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2025年全镇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镇林区安全稳定,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灭火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5年1月22日至4月30日。
二、行动内容
1.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行动。在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期,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要压实镇村干部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的责任,围绕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内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贯工作,推动《意见》落地落实。二是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五进”宣传活动方案,深入基层和林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森林防灭火知识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三是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将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尤其是春节临近各地各有关部门需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开展野外用火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组织力量,结合全区集中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三个管住、两个规范”要求(即管住重点时段、区域、人群,规范生产性用火、祭祀用火),不断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一是规范特殊用火审批。认真按照“五个不批、五个不烧”要求,进一步落实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审批情况报防火办。特殊敏感区域、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不得审批特殊用火。二是炼山造林、烧除疫木等特殊野外用火行为,必须严格审批备案程序,经区管委会审批后,上传至全市野外特殊用火监管平台和防灭火办备案。三是认真落实林区输配电线路和铁路沿线森林火灾联防联控机制,紧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重点关注林区输配电设施本体隐患、树线交织隐患、输配电线路和铁路沿线可燃物隐患等,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四是对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要全力开展侦查,加大对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的执法力度,公安机关和乡镇等相关部门,依法从严对野外违规用火进行处罚,并强化以案释法,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3.开展森林火险预警和火情监测行动。各村(社区)要加强与气象、林业、公安、电力、铁路等部门联系,健全森林火险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一是要充分调动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所有火情热点,由副科级以上干部现场核查,并于1小时内向区防火办反馈核查结果,发现森林火灾,要按照有火必报、立即报告、规范报告”的原则,及时报告。对瞒报、迟报火情热点和火场面积等行为,将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开展“鲜花换祭品”活动。在春节、清明期间,根据各地祭祀习俗,开展“鲜花换祭品”活动,一是安排护林员及值班干部在进山路口设置鲜花兑换点,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环保袋和倡议书,引导祭祀人员将纸钱、香烛等祭祀用品兑换成鲜花,减少可燃物进入林区、墓区的风险。二是做好文明祭祀的宣传宣讲,提高村民群众文明祭扫和森林防火的意识,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责任义务,引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营造文明祭扫新风尚。
5.开展扑火安全能力提升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扑火安全贯穿于扑火全过程、各领域,进一步落实扑火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是建强扑火队伍。对镇半专业扑火队进行轮训,同时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练促战,推动教育训练日常化、实战化,着力提升队伍扑火能力。二是提升火灾处置能力。加强对扑火机具、通信设备和扑火专用车辆的检修,充实扑火物资装备,做好扑火队员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按照“县级每年至少一次”的要求,积极开展森林火灾无脚本演练,进一步锻炼队伍、提示能力。三是做到安全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启动应急预案,乡镇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调动扑火力量扑救,安全高效科学扑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扑火力量不足的,及时向区防火办请求增援。
6.开展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凡发生森林火灾的,一律按“五个一律”规定从严从快处理。公安机关要加大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力度,发生森林火灾案件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侦查,依法惩治肇事人员。对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要成立工作专班,集中警力重点侦破,做到快侦、快破、快诉,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引起的负面影响,形成法律威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