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凤岗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
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防范遏制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2024年全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围绕“全覆盖要求、全时段管理、全水域监管、全方位宣传、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凤岗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鹏飞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 琼 人大主席
钟灵花 党委副书记
陈景福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志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曹性明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林 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启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 涛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李 帆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何文婷 副镇长
王建红 副镇长
任 诚 副镇长
叶志明 人大专职副主席
黄 茹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朱金萱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钟铭珠 司法所长
董世荣 二级主任科员
张小峰 三级主任科员
钟惠法 五级主办
张 伟 六级主办
曾凡林 六级主办
朱 灵 六级主办
朱同友 六级主办
朱 婷 六级主办
郭 龙 四级主任科员、六级主办
刘 称 六级主办
成 员:派出所、党政办、综治办、项目办、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等相关行业部门为镇指导单位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宣传办),刘立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4月20日)。各村(社区)、各校(园)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对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职责。广泛开展防溺水教育,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10月8日)。各村(社区)、各校(园)要广泛开展校园防溺水教育,要多层次、多方位开展防溺水社会宣传,提升广大师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重点水域安全隐患,落实巡查值守制度,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防溺水工作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9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学校要及时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认真分析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原因教训,形成防溺水工作总结报告。
四、重点工作
各村(社区)、各校(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实际,围绕“人”和“水”两个防溺水工作的主要因素,落实好防溺水工作任务。
1.进行一次专题汇报。各村(社区)、各校(园)主动向镇党委政府专题汇报防溺水工作情况,争取支持,压实安全责任,逐步扩大防溺水“四个一”建设覆盖面,定期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沿岸巡逻值守工作制度。
2.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各村(社区)、各校(园)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防溺水工作,理清各项职责,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和防护措施,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防溺水工作,凝聚家校社合力确保实际成效。
3.各村(社区)、各校(园)细化一个任务清单。对照《2024年全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任务清单》《赣州经开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导量化指标》逐条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安全责任、工作人员、防范措施和具体成效“四个到位”。
4.各校(园)上好一堂安全课。每周至少开展1次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通过播放安全警示片、讲授安全教育课等方式,不断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
5.各校(园)组织一次安全知识默写。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溺水“六不”知识默写,切实做到所有在校学生全覆盖。默写试卷要及时批改,发现错误第一时间纠正。
6.各校(园)开展一次上门家访。用好“万师访万家”机制,发动教师上门面对面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和《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承诺函》送达每一名学生家长的手中,以家长亲自签名的方式强化家长安全监管职责。
7.各校(园)发起一次征文活动和知识竞赛活动。以“预防溺水从我做起”为主题,发动三年级以上学生开展一次征文活动和知识竞赛活动,并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学校、学生、家长和全社会宣传发布优秀征文,对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8.各校(园)持续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加强防溺水日常教育提醒,持之以恒推送省教育厅制作下发的安全教育短视频,常做常新,确保每个学校、每个班级、每个学生和家长人人知晓。每周通过微信群推送防溺水警示教育信息不少于1条,推动安全教育变为学生自我保护的自觉行动。
(1)各村(社区)继续实行防溺水工作责任制(详见附件),要全面掌握重点责任区防溺水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各3条以上,并制作防溺水宣传展板,去年做的如果破损了要更换到位。
(2)每周至少开展1次防溺水宣传活动,每周至少2次在村民微信群中推送防溺水宣传信息。
(3)以电子显示屏和广播推送防溺水信息,每天至少有1个以上固定宣传小喇叭和2个以上流动小喇叭在8:30-12:00和14:30-20:30时段播放防溺水信息。
(4)成立5人以上的村(社区)安全员队伍,每天前往危险水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5)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等重点人员信息台账。对没有监护人或难以落实监护责任的中小学生,在邻居或治保干部中落实一名监护人,并落实监护责任。
(6)已安装好的防溺水警示牌和“四个一”救援物资各村要维护好,有的村已经出现了救援物资被盗的情况,由各村自行补齐并加强监管。
五、部门职责
(一)镇本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辖区内溺水预防和处置工作。把预防溺水工作列入管理内容,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党员干部包村包户,精准摸排本镇留守儿童等信息,对留守儿童等落实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包干管护,确保不漏一人。将溺水隐患排查列入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定期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上门入户进行防溺水宣传,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家长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隐患的水塘、河流、水库等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溺水“四个一”建设,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加大巡逻巡查力度,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组建防溺水应急救援队,储备应急救援设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对各村(社区)防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村(社区):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暑期、节假日,上午到傍晚等重点时段值守;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若无明确主管部门的水域及水上设施等,则根据属地原则,由村、社区管理)。组建防溺水应急救援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的法定监护责任。充分发挥返乡大学生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夏令营、文化培训、作业辅导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假期生活。
(三)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层层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加强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严防在校期间私自下河游泳。要推广使用“每日一播”,每天利用课余时间,广播防溺水知识、播放防溺水警示片;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放学前进行防溺水微宣讲。每周召开防溺水主题班会、组织背诵默写预防溺水“六不”、学唱防溺水歌曲、撰写防溺水心得体会等。学校应当在本校学区内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全面加强防护措施。积极协调、联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加强对预防孩子溺水和游泳的安全监管。强化孩子外出活动监管,切实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校(园)要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安工程,提高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学生人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形式主义,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守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村(社区)、各校(园)要注重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要教育引导家长及时掌握学生外出时的行踪动态,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根据《赣州经开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导量化指标》,推动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压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风险。
(三)创新举措,综合施策。各村(社区)、各校(园)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好防溺水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有奖举报知悉范围。要积极将游泳技能培养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学生课后服务,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落水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对重点水域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的监控,助力防溺水工作。
(四)严格督查,压实责任。全镇防溺水成员单位要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办法》(赣经开办字〔2020〕130号)、《关于采取有力措施打好预防少年儿童溺水攻坚战的通知》,围绕水域巡查等内容,在重点时段(4-10月)每两个月(必要时随时组织开展)深入重点区域进行指导督导,全面掌握重点责任区防溺水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推动重点责任区防溺水工作的开展。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请及时报镇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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