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
现将《2023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美丽赣州建设奋斗目标,根据《2023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乡人居环境,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稳住、进好、调优”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治管结合,实施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加大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力度,加快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风貌,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奋力开创我镇城乡环境治理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昌平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谢鹏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吴 琼 人大主席
钟灵花 党委副书记
杨 志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陈景福 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性明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林 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启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 涛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何文婷 副镇长
任 诚 副镇长
王建红 副镇长
张小峰 人大专职副主席
钟铭珠 司法所长
黄 茹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六级主办
朱金萱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五级主办
钟惠法 六级主办
陈志诚 六级主办
张 伟 六级主办
曾凡林 六级主办
朱 灵 六级主办
朱同友 六级主办
朱 婷 六级主办
成员单位:镇党建办、镇财政所、镇衔接办、镇征迁办、镇自然资源所、镇交通站、镇水利站、镇执法队、镇环保站、镇项目办、镇团委、镇妇联、镇环卫所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各村(居)党委(支部)书记等。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执法队,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吴启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林涛兼任督查组组长,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张小峰兼任督查组副组长,负责对本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三、工作任务
(1)强化圩镇秩序管理,塑造品质乡容镇貌。清理和规范设置沿街遮阳檐篷、空调室外机、广告牌匾等指示标牌,根治“牛皮癣”小广告,清理乱贴乱涂,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压茬推进圩镇农贸市场改建工程进度,合理划定街道摊贩设置点,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圩镇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着力消除圩镇市场脏乱差现象。〔责任单位:镇项目办、镇执法队、镇环卫所、凤岗社区〕
(2)加强环境卫生保洁,打造干净圩镇环境。健全我镇卫生保洁机制,持续开展“九乱一毁”问题整治,加大主次干道、农贸集市、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保洁力度,消除卫生死角、垃圾偷倒、泥土撒漏、油污地面等现象。推进我镇通道及水域综合整治,消除沿线垃圾堆放、乱搭乱建、污水直排、毁绿种菜等现象,打造干净整洁的沿线风貌。着力整治“两违建筑”,分类分片推进违法违章建筑拆除整治工作,提升镇整体形象。〔责任单位:镇环卫所、镇执法队、镇环保站、凤岗社区)〕
(3)落实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美丽乡镇建设。完善我镇项目库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圩镇建设项目如期开工实施,加快补齐基础功能建设。通过改造提升,做好建筑风貌管控和塑造,充分彰显我镇属地特色。围绕“一深化三提升”,扎实做好美丽乡镇建设9大专项攻坚行动,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我镇治理能力,持续推进基础类“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解决,同步推进提升类和基础类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提高镇区建设水平,做好示范乡镇与美丽乡镇有效衔接。〔责任单位:镇项目办、镇执法队、各村(社区)〕
(4)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提升城镇水环境。加快完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收集管网建设,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范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严厉惩戒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工程”,确保设施运转正常,排放达标。〔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村(社区)〕
(5)巩固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村庄公共设施维护。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清洁家庭”“五美”庭院等评选活动,持续抓好庭院“五净一规范”和“门前三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整治庭院。做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收官,基本实现自然村路灯全覆盖。用好“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分层分级开展农村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整治试点,着力打造整治示范带。充分结合乡风文明行动、“赣南新妇女运动”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组织村民共同整治村容村貌,将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强化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村风民风。〔责任单位:镇项目办、镇妇联、各村(社区)〕
(6)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促进乡风文明提升。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改建农村户厕,完善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和公共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压茬推进我镇农村户厕新改建,着力打造市级改厕样板示范村。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责任单位:镇衔接办、镇项目办、各村(社区)〕
(7)提升生活污水治理能效,实现无害化处理全覆盖。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综合治理措施,基本消除大面积污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站、各村(社区)〕
(8)统筹实施乡村绿化建设,美化农村庭院风貌。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公共绿地建设。〔责任单位:镇农办、各村(社区)〕
(9)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拓展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完善环卫基础设施配备,逐步提高卫生保洁标准,推动村庄“五定包干”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落地生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定点清运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环卫所、国民保洁公司、各村(社区)〕
(10)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活化利用彰显文化底蕴。有机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落实辖区内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并按程序获得批复,研究制定传统建筑保护修缮政策,积极推进传统建筑调查、认定、建档、挂牌保护工作,完善消防制度和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集中连片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科学推进规划建设,采用微改造、微更新,进一步优化乡镇风貌,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常态化管控和营造好赣南乡村建筑风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品案例。〔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镇农办、镇衔接办、镇项目办〕
(11)不断优化沿线风貌,夯实通道整治成效。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2公里,压紧压实铁路“双段长”、公路“路长制”、河湖长制责任制要求,巩固交通路域环境治理成果,加强通道基础设施管护,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整治;完善通道沿线卫生常态长效保洁机制,规范沿线住宅家禽圈养和农田围挡,优化沿街住家户庭院环境,严控秸秆焚烧、垃圾焚烧、道路扬尘、建筑垃圾倾倒、占道晒粮、毁绿种菜、无序堆放等行为,消灭沿线卫生死角和影响视觉的零乱坟墓、裸露沙土等现象;清除沿线建筑外立面、公路桥梁及护栏等设施上的非公益宣传标语、广告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现象;切实加强通道沿线农房风貌管控,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类推进城区至圩镇主干道路沿线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农房突出问题整治,逐步消除“赤膊房”“空心房”等问题存量;加强沿线餐饮、汽车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商铺管理,分段分片提升绿化景观效果,美化乡村通道沿线风貌。〔责任单位:镇项目办、镇执法队、镇环卫所、各村(社区)〕
(12)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紧紧围绕系列示范创建的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要求,积极参与生态村示范创建。〔责任单位:镇环保站、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推进落实。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据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检查考评,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形成工作合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爱国卫生运动三项工作共同开展,进一步改变城市面貌、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需统筹谋划、形成合力、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更好的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创建办要充分运用凤岗微信闻等新媒体,做好工作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多渠道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各村(社区)要利用宣传栏等方式,推动整治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镇、村干部、党员同志要带头作表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镇妇联组织各村(社区)开展新赣南妇女清洁家园活动,充分利用新赣南妇女运动、志愿者行动、创国卫行动等,开展健康环境卫生宣传,进一步改善居民的卫生习惯。
(四)落实经费保障。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认真落实好村庄环境常态化管护配套经费;保障保洁员工资支出费用及垃圾清运转运费用等。统筹城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广新旅等部门相关管护资金,为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支持。
(五)严格考核督查。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制定考核方案,综合运用督促检查、暗访方式,定期考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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