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党字〔2013〕12号
关于李荣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镇政府各部门,驻镇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李荣标同志任镇矛调中心主任。
马光文同志任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镇纪委副书记袁亮同志任镇党政综合办副主任(兼)。
谭彦同志任镇党政综合办副主任兼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正股级)。
邓婷婷同志任镇妇联主席。
廖云嵩同志任镇团委书记。
刘俊同志任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兼计生执法队长。
申旗同志任镇农业农村办主任(兼)。
罗栋同志任镇经济工作办主任。
易菲同志任镇经济工作办副主任兼民政所所长、湖边敬老院院长。
邓心平同志任镇拆迁安置办主任。
刘常胜同志任镇应急执法综合办主任。
郝夷桑同志任镇应急执法综合办副主任、规划建设执法中队长。
同时免去:
赵国尧同志镇矛调中心副主任职务;
苗菁同志镇矛调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栋同志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邓心平同志镇财政经济办主任职务;
林发宾同志镇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谭彦同志镇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职务;
阳与平同志镇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明光同志镇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小嵩同志镇村建设办主任职务;
宋和峰同志镇村建设办副主任职务;
刘瑞华同志镇城镇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郝夷桑同志镇城管办主任职务;
刘大苹同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福女同志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宋勇坚同志镇财政经济办副主任、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职务;
聂慧洁同志镇党政综合办副主任及镇团委书记职务;
刘常胜同志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镇城管办副主任职务;
刘俊同志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计生协会秘书长、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职务;
谢应飞同志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计生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中共赣州开发区湖边镇委员会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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