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党字〔2013〕8号
中共赣州开发区湖边镇委员会
关于刘水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党(总)支部,镇机关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镇党委委员刘水长同志兼任湖边社区党支部书记。
镇党委组织委员李兆文同志兼任镇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
曾晓桦同志任湖边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廖云嵩同志任湖边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免去刘水长同志镇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蓝秀金同志湖边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
中共赣州开发区湖边镇委员会
二0一三年三月一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