蟠府发〔2023〕39号
关于印发《蟠龙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
现将《蟠龙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4日
蟠龙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10.29”燃气爆炸事故和6.21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力防范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全镇燃气领域全链条各环节安全有序发展,结合中央、省、市、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要求,决定在全镇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省、全市、全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突出问题隐患,加快推进燃气安全智能化监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控长效机制,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开展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用户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机关单位食堂、“九小”场所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存在的问题隐患。
1.同一场所是否存在同时使用或储存燃气和“环保油”等其他燃料的问题。
2.是否违规使用50公斤液化石油气气瓶、气化设备及违规敷设室内燃气管道。
3.是否违规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公斤(超过6个15公斤)气瓶;是否违规在公共用餐区域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或储存气瓶;是否违规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密闭空间违规使用或储存气瓶。
4.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减压阀、灶具等;软管长度是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液化石油气气瓶与灶具之间是否有安全距离(大于0.5米);软管是否老化松动破损;软管是否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5.是否组织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和培训。
(二)开展燃气运输、储存环节排查整治。
1.是否违法违规运输瓶装燃气的行为。
2.是否在人员密集区违法违规储存瓶装燃气的行为。
(三)开展燃气泄漏智慧报警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监督
1.推进管道燃气餐饮用户(含“厂中厂”“园中园”企业、预留地企业)安装智慧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能自动切断并联系系统后台实现远程报警。
2.推进瓶装燃气餐饮等用户(含“厂中厂”“园中园”企业、预留地企业)安装智慧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能自动切断并联系系统后台实现远程报警。
3.对已安装智慧燃气报警装置的用户是否规范使用和有效使用开展监督指导。
4.对使用多个液化气钢瓶且不足额安装智慧燃气报警装置的用户再次进行动员。
三、整治安排
从即日起月至2023年7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要迅速部署启动全面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要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即查即处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查处。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镇应急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督查执法等工作机制;各部门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二)强化执法监督。要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方式,加强对燃气各环节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村(社区)对燃气用户安全排查和宣传的属地责任。做好燃气安全典型案例的发掘和宣传,结合典型案例,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资料,普及燃气安全知识。
(四)强化督查考核。6月30日以后,镇应急办要联合镇纪检不定期对各村(社区)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用户使用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存在的问题隐患、智慧燃气报警装置安装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三通”“一阀多嘴”“燃气泄漏智慧报警装置未全覆盖安装、软管长度超过2米等问题等进行通报,并作为“一季一考评”扣分依据。其中,被镇级督查发现每起扣2分;区级以上督查发现并通报的每起扣4分,上不封顶。同时对未完成燃气泄漏智慧报警装置安装任务的村(社区)在镇二季度的总结大会上做表态发言,并在年终考核总分中扣30分。对因自身排查不到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其失职失责行为。
附件: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检查表
附件
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检查表
村(社区): 日期:2023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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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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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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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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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符合打“✔” 不符合打“x” |
补充 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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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燃气 的餐 饮等 公共 场所 |
是否使用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不超过2米或未 私接“三通”;软管未老化松动;软管未穿越墙体、门窗、 顶棚和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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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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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合格气瓶,气瓶是否有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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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等场所是否安装智慧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安装 位置正确或在工作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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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违规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 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6瓶15千克气瓶)但未设置专 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 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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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瓶与灶具之间是否有安全距离(大于0.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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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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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燃气与“环保油”等其他燃料在同一场所使用或储 存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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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合格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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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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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做到“用气不离人,用后关阀门”;从业人员是否知晓 燃气泄漏应急处置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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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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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人员签名: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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