蟠府发〔2023〕18号
关于印发《蟠龙镇2023年度防汛抗旱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
现将《蟠龙镇2023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蟠龙镇2023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赣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汛抗旱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及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人民健康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原则。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蟠龙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成立蟠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蟠龙镇防指),指挥部机构人员如下:
总 指 挥:聂慧洁 党委书记
指 挥 长:黄利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陈国飞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指 挥 长:刘华铿 人大主席
张选桂 党委副书记
陈 敏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郑 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邝盛彦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舒璐云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彭昊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熊明辉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李雪丰 副镇长
邱 毅 副镇长
刘 健 副镇长
刘赣龙 人大专职副主席
刘翼伟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邓静远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吴中海 司法所所长
谢环富 蟠龙卫生院院长
成 员:陈定先 二级主任科员
曾冬梅 二级主任科员
张绵铠 五级主办
黄敬三 五级主办
申 旗 五级主办
叶国飞 五级主办
朱东霞 六级主办
邓舜华 六级主办
张 钦 六级主办
石发斌 六级主办
张立国 党政办主任
苏光建 农业农村办主任
张绵锋 应急办主任
刘诗明 城管中队中队长
刘显涛 蟠龙村党委书记
王德亮 河坝村党支部书记
王建飞 田心村党支部书记
郭树万 杨坑村党支部书记
刘明初 章甫村党支部书记
曾祥龙 车头村党总支书记
钟 涛 桃芫村党支部书记
谢贤椿 杨边村党支部书记
钟定林 水碓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世红 街道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姜玉磊 西城广场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龙廷 栖凤社区党支部书记
熊 城 金凤社区党支部书记
蟠龙镇防指主要负责领导指挥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张绵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蟠龙镇防指的日常工作,接收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分析水旱灾害情况,研判灾害发展趋势,向镇防指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执行镇防指决定,核定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开支;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全镇防汛抗旱通讯和指挥系统、预警系统的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各应急小组工作,统一发布灾情、抗灾信息;完成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应急小组及职责
根据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各应急小组:
1.抢险救援组
组 长:陈敏
副组长:叶国飞
成 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职 责:编制应急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包括重大险情应急抢险救援、因洪涝导致重要基础设施损毁或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营救受困人员、群众转移、物资转移、干旱时群众的应急送水工作等;听令协助有关部门执行重大防汛抗旱任务。
2.监测预警组
组 长:刘赣龙
副组长:苏光建
成 员:农办、各村(社区)
职 责:负责监测天气形势、水位监测;分析水情、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做好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统计、收集、汇总、报送重要信息。
3.综合保障组
组 长:舒璐云
副组长:张立国
成 员:党政办、各村(社区)
职 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负责抗洪排涝和抗旱用电用油供应;协调抢险救援力量、救援装备以及抢险救灾物资;负责交通应急通行,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应急救援现场及安置点的临时供水供电。
4.医疗保障组
组 长:李雪丰
副组长:邓静远、谢环富
成 员:社会事务办、蟠龙卫生院
职 责:负责组织医疗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5.治安维护组
组 长:邝盛彦
副组长:熊明辉
成 员:社会治理办、蟠龙派出所
职 责: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盗窃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督查检查组
组长:彭昊轩
成员:监察办
职责:负责督查防汛责任制、防汛纪律的落实;对违纪等情况进行调查、提出查处意见。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报送
1.及时传达上级信息。镇防办应及时将上级气象、水文部门预测预报信息报送镇防指总指挥、指挥长、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2.预报信息分析。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办应提早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准备;江河发生洪水时,应根据上级水文部门加密测验时段的情况,分析演变趋势,预测洪峰水位、流量及其推进的速度,并及时上报测验结果、水雨情等,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水库工程信息
(1)当小型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区、镇防指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区、镇防指报告。
(2)当小型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迅速处置险情,并向镇防指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将相关情况报镇党政办公室。
(3)当小型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部门应立即向区、镇防指报告,镇防指根据情况提早向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同时,镇防办将相关情况报镇党政办公室。
4.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应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较重的重大灾害,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镇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经核实后及时上报。镇防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报告区、镇防指和镇党政办公室。
(3)镇防办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洪涝灾情。
5.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2)镇防办应及时掌握水雨情变化,收集统计水库蓄水、农田用水和城乡供水情况,并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如遇旱情急剧发展应及时加报。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指机构应储备充足的抢险救灾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一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2.江河洪水预警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镇防办应加强与区防办和水文部门的联系,并根据水文部门的洪水预报信息(包括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及滚动预报的最新水情),做好洪水信息通报工作,为抗灾救灾提供依据。
3.涝渍灾害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防指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对应权限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财产。
4.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指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发生水旱灾害后,镇防指立即组织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迅速部署应急行动,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报道,组织镇有关部门做好舆情引导。镇应急小组接到灾害通知后,按照职责迅速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水旱灾害时,各村(社区)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和值班制度,全天24小时监测水旱灾害动态,并及时报告镇防指,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相关工作,迅速执行镇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二)不同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1.江河洪水。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当江河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立即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
2.渍涝灾害。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3.山洪灾害。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立即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上级请求救援。
4.台风灾害。镇防指根据台风警报立即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
5.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6.干旱灾害。当发生干旱时,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按照镇防指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按规定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1.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逐级上报,资源共享的原则。
2.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一时难以及时报告清楚的基本信息和情况,在抓紧了解情况后,迅速补报。
3.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镇防指应立即报告区党政办公室、区防办。
4.凡经区党政办公室、区防办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防指和相关部门〔单位)应立即展开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镇防指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一线抗洪、溃口抢堵、涵闸抢险、潜水排险等高危应急抢险人员进入抗洪现场实施作业时,必需配备防护和救生设施,以确保安全。
3.发生水旱灾害后,镇防指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群众,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广场、空旷地搭帐篷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及学校等。
4.镇防指应按照区防指和上级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水源。
(五)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指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区防指,并经区防指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镇防指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六)应急结束
1.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旱情缓解后,按程序批准后,镇防指可视汛情、旱情适时宣布解除预警,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解除程序一般由高向低,逐级宣布。
2.依照紧急防汛期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防指做好组织协调,进一步恢复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工程等基础设施,尽量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责任追究。在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按照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乱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蟠龙镇防办牵头制定,报蟠龙镇人民政府批准施行,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本预案。
2.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应加强本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本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水平。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蟠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蟠龙镇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蟠龙镇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
刘诗明 |
联系电话 |
15879746927 |
||||
成员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1 |
刘海明 |
15770737116 |
16 |
王斌 |
15390748806 |
||
2 |
笪雅洁 |
13667046368 |
17 |
曾庆鹏 |
18870702078 |
||
3 |
郭莉 |
18296692195 |
18 |
陈盛青 |
13242997375 |
||
4 |
罗国燕 |
15979709870 |
19 |
谢诗涛 |
18270754949 |
||
5 |
李友辉 |
13479482573 |
20 |
李伟奇 |
19959790632 |
||
6 |
李维伟 |
13767730894 |
21 |
尧章宝 |
18370884977 |
||
7 |
王美瑞 |
18879778070 |
22 |
邱华生 |
19979739068 |
||
8 |
谢平 |
15297760708 |
23 |
谢显明 |
15179074588 |
||
9 |
谢程辉 |
13970102079 |
24 |
袁雪芳 |
13970781135 |
||
10 |
曹礼旺 |
13237660837 |
25 |
胡倩 |
13766327205 |
||
11 |
肖芳钱 |
13576766705 |
26 |
黄贤钢 |
15216114739 |
||
12 |
罗军 |
13607077634 |
27 |
邱金发 |
15397972023 |
||
13 |
胡日查 |
13133742070 |
28 |
温兰平 |
18070350763 |
||
14 |
刘泽锴 |
18170774632 |
29 |
傅浩 |
18370785857 |
||
15 |
王金权 |
15279757899 |
|
|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