蟠府发〔2023〕43号
关于印发《蟠龙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
现将《蟠龙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蟠龙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的方案
当前,正值炎热季节,高温天气导致空调、电蚊香等使用频繁、用火用电骤然增多,加之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增多,火灾风险增大。根据区党工委、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指示,决定在全镇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全镇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自建房)、小区及“厂中厂”“园中园”企业员工宿舍、食堂
三、整治重点
(一)设施类突出问题。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损坏(包括无水、压力不足、组件损坏缺失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损坏(包括无水、压力不足、组件损坏缺失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损坏(包括报警主机故障、烟感探测器损坏缺失、消防广播系统故障、联动控制器无法联动等)、防排烟系统损坏(包括风机损坏、风机控制柜损坏、防火阀锈蚀等);地下车库防火卷帘损坏(包括防火卷帘无法降落、组件缺失破损等)。
(二)通道类突出问题。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占用影响消防救援(包括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标识不清、被机动车停放占用、被建筑物或构筑物占用、经改造作为其他用途等);住宅小区楼道、门厅等区域被堵塞影响疏散逃生(包括住宅小区楼道、门厅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堆放货物或杂物、私自加设防盗门、经改造作为其他用途等)。
(三)管理类突出问题。无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包括住宅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现有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管理事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好用、正常运行(包括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不具备岗位能力,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灯、防火门等消防器材设施大量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等);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包括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在住宅小区电缆井及配电房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设置建(构)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商(店)铺内违规住人。
(四)其他类突出问题。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油烟机或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等。
四、任务分工
1.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确保成效。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各村(社区)托管。
2.镇派出所:对村(居)委和居民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监督抽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3.镇项目办:研究部署增设住宅小区内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车充电车棚(桩)等设施。
4.镇应急办(消防所):加强对居民住宅小区中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易燃可燃物品行为的监管。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镇城管中队:对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防火间距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6.镇宣传办:做好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村(居)民树立良好的消防意识。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7月20日)。各涉及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细化分解整治工作职责,迅速推进工作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21日-8月10日)。镇应急办(消防所)要牵头各村(社区),根据网格划分,一个一个过,一栋一栋查。重点摸清住宅小区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并依法督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8月11日-9月20日)。各村(社区)要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整改难易程度和火灾后果进行分类研判,逐一明确牵头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一落实整改方案。对一般性火灾隐患,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严重、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报送区消防救援大队核准确认。区消防救援大队判定为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区管委会挂牌督办,采取约谈警示、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镇应急办(消防所)将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和核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督促责任属地重新进行整治。并在全镇范围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凡本辖区或本行业、本领域发生火灾事故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提示火灾隐患风险、传授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居民家庭疏散逃生能力。
从即日起,每月24日前,将电子版《全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报镇应急办(消防所)。(联系人:刘民军,联系方式:18170701165邮箱:gzjkqxfdd@163.com)
附件:全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全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小区(企业)名称 |
物业服务企业 |
发现的火灾隐患 |
整改措施 |
完成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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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为当月检查情况,每月只报本月检查情况,不累计;
2.无物业企业的住宅小区请填报社区、村委或是依托的专业机构或聘请专业人员。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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