蟠府发〔2023〕15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
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村、蟠龙动物防疫检疫站:
为做好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按照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通知要求,为保障全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减少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率,使我镇动物的春季防疫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家畜布病等畜禽常见多发病和人畜共患病,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实施免疫直补畜禽的免疫规模不低于辖区内应免畜禽比例的50%。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制定我镇行动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防疫物资调拨等各项准备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各村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
3.效果评估阶段:5月,组织开展免疫效果检测评估。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强制免疫是春防集中行动的核心任务,各村要按照《2023年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照“规模场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集中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4月30日完成。
(二)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水平。各村要在春防期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消毒灭源行动,净化养殖环节,切断传播途径,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同时结合官方兽医巡查工作,加大对养殖场巡查力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完善生物安全隔离带、畜禽装卸台等防疫设施设备,建设清洗消毒通道,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水平。
(三)加强疫病监测排查。要重点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力度,严格实施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动检站要将秋防需要动物疫病诊断试剂的品种、企业和数量报区农办。
(四)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治。各村要积极落实《赣州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赣市农字〔2022〕46号)明确的六项重点任务,重点对方案制定、监测排查、基线调查、净化无疫、宣传培训、保障措施等工作细化分解年度任务目标,按要求做好全年防控工作总结并提交报告。要加强对养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人畜共患病防控和个人防护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家畜炭疽、布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危害和相关处理规定,提高基层一线动物防疫人员“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从事现场免疫注射、采样监测、动物保定和检疫监督等一线动物防疫人员要加强消毒工作和个人安全防护,避免因防疫过程中感染人畜共患病。
(五)继续强化应急管理。要继续加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和《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宣传培训力度,准确把握非洲猪瘟疫情和监测阳性处置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及时发现、迅速处置、精准管控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疫情举报与核查机制,第一时间受理疫情举报或报告,迅速组织疫情核查,科学准确诊断疫情。一旦出现可疑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处置到位,确保疫情平稳。
(六)广泛推行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引导和培育基层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会防疫力量,广泛推行委托专业社会服务企业、专业合作社及乡村兽医等第三方,采取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等模式,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春防行动结束后,我镇将组织开展免疫效果评估,检测结果将纳入乡村全面振兴考核。
附件:蟠龙镇2023年春防时间安排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蟠龙镇2023年春防时间安排表
时间 |
村名 |
备注 |
3月20日-25日 |
蟠龙村 |
集中免疫 |
3月26日-27日 |
河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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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30日 |
杨边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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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4月4日 |
车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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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6日 |
田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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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4月15日 |
桃芫村 |
注:蟠龙镇动物防疫检疫站监督电话
站 长:林玉祥 13979737433
防疫监督员:王德庆 13707974544
张求桂 13576787903
协 防 员:阳贻华 13767714558
肖道斌 13763964319
朱运亮 15970122281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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