蟠府发〔2022〕59号
蟠龙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
现将《蟠龙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蟠龙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镇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报送;
(二)谁牵头谁负责,属地报送和系统报送相结合;
(三)即时报送与阶段汇总报送相结合。
二、报送方式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社区)要立即将事件基本情况收集并报送至镇责任部门,由镇责任部门负责核查情况于20分钟内将有关信息报部门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镇党政办,由镇党政办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后,以适当方式报上级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越级上报。特殊情况下,可先通过口头等方式报送,必要时书面报送。
三、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下列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协调处置的同时,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送。
(一)自然灾害。
1.旱灾水灾、森林火灾。【责任领导:刘赣龙;部门负责人:张绵锋;责任部门:农办】
2.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住建行业及燃气安全事故。居民房屋火灾、房屋倒塌、用火、用电等其他类事故。【责任领导:陈国飞、邓静远;部门负责人:刘明剑、刘诗明;责任部门:经发办、项目办】)
(二)事故灾难。九小场所(商超、酒店、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预留地企业、公共场所辖区商铺火灾、用电、燃气及公路交通运输等安全事故。【责任领导:刘华铿、陈国飞、邱毅;部门负责人:张钦、刘明剑、王刚;责任部门:招商办、经发办、文旅办】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如新冠肺炎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责任领导:李雪丰,朱东霞;部门负责人:刘丽勤;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责任领导:邝盛彦,张绵铠;部门负责人:杨佳成;责任部门:社会治理办】
(五)综治信访事件。包括越级赴区、赴市、赴京访事件以及群体闹访事件等。【责任领导:邝盛彦,张绵铠;责任部门:社会治理办】
(六)网络舆情事件。包括政治舆情、文化舆情、社会舆情等。【责任领导:舒璐云,石发斌;部门负责人:廖为径;责任部门:宣传办】
四、报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己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后续发展态势。
五、报送要求
各村(社区)、责任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信息情况,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未处理完结的突发事件,报送单位要跟踪事件处理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和领导取得衔接,确保事件妥善处理。
附件:蟠龙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
附件
蟠龙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表
报送单位: 日期:
事件分类 |
交通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信访事件¨舆情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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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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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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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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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基本情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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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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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分管领导: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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