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黄金岭街道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实践中探索出了,“把脉问诊,望闻问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八字法,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初始。
【案情简介】
2024年9月2日,黄金岭街道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约定了装修地点、时间、金额等内容,该酒店已经先行支付了400万给装饰公司,但是装修公司将此款项挪作他用,导致该工程资金断裂无法正常施工产生纠纷。
【调解结果】
经调解,申请人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双方于2024年9月2日签订的原合同仍然有效; (2)工程总金额不变;(3)工程交付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前;(4)施工期间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必须确保工人工资及时发放到位。
【调解员技巧】
这起装修合同纠纷的症结是施工方没有认真履行装修合同,施工方将甲方的预付款项挪作他用,导致装修所需的原材料不能及时到位、装修工人的工资无法正常发放,因而延误了竣工日期。我们对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认为合同的主体和内容合法有效,只是施工方在履行中存在过错。为此,我们想办法对施工方做工作,晓以利害关系,同时也做酒店方的工作,本着以大局为重,早日实现装修竣工的目的,对施工方延期的问题予以谅解,最终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并对竣工日期做了重新约定。
【法 律 法 规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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