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经开区高铁新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经开区高铁新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高铁新区服务中心由市编委批准,隶属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域范围内各项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与相关铁路部门及市、区有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等的沟通协调,建立高效有序的协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区域范围内的市容市政、社会治安、车辆交通秩序、商业经营秩序、物业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区域范围内春运、暑运及其他节假日高峰期的客运工作;协调区域范围内有关综合执法工作以及市、区执法队伍在本地区开展的行政执法行动;协调区域范围内临时占道和设置站、场、点、档、广告宣传设施等的审批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应对区域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管理高铁新区新增的社区和居委会。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高铁新区服务中心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在职人员18人,停薪留职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09.1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增加309.17万元,增长100%;本年收入合计309.17万元,较2019年增加309.17万元,增长(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12月成立,预决算工作于2020年度启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09.17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309.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94.25万元,较2019年增加294.25万元,增长100%,;年末结转和结余14.92万元,较2019年增加14.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12月成立,预决算工作于2020年度启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6.39万元,占83.7%;项目支出47.86万元,占16.3%;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5.35万元,决算数为30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0.1万元,决算数为24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整相对经费增加(2020年6-7月份调入3人,11月份公开招考3人);二是年初将绩效工资考核部分61.8万元纳入预算,该资金在次年干部考核完毕区财政据实拨付予以兑现。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3万元,决算数为1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养老保险相应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万元,决算数为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93万元,决算数为2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二)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5万元,主要原因是:获得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奖励及区管委会先进工作者奖励。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2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2.53万元,较2019年增加202.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12月成立,预决算工作于2020年度启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84万元,较2019年增加43.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12月成立,预决算工作于2020年度启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较2019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12月成立,预决算工作于2020年度启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5万元,决算数为3.62万元,完成预算的2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3.62万元,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含商务接待)年初预算数为14.75万元,决算数为3.62万元(商务接待),完成预算的25%,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3.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12月成立,预决算工作于2020年度启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商务活动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批,累计接待344人次,主要为商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5 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办公地点装修等,增加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公运行经费”、“单位开办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运行良好。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公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公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资金用于中心租赁办公场所及保洁物业等费用的开支,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了高铁新区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运行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运行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该资金用于主要用于负责沟通协调高铁新区管辖范围内开展各项事务工作产生相关费用的开支,主要产出和效果:推动高铁新区服务中心各项事业有序发展。
单位开办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公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72万元,执行数为1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资金用于中心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开支,主要产出和效果:主要保障了高铁新区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招商引资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公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72.1%。该资金用于中心招商工作相关开支,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经开区招大引强,打造“一极两地四中心”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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