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铁新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干部职工考核管理,经中心党组同意,特制订高铁新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区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8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区服务中心 2022年 4月18日印发
高铁新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管理,推动“五型”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对象为高铁新区服务中心干部、社区干部及借调在本单位的人员。
3、本制度相关分值加减均在年终绩效考核总分上进行。社区人员绩效参照《赣州经开区城镇社区工作者岗位级别报酬发放指导表》中的绩效栏内容进行加减。
二、考勤制度
(一)签到制度
1.中心干部实行打卡签到签退管理,签到时间为每日上午8:40之前,8:4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上班未打卡的,视为旷班。签退时间为每天下午17:30之后,下班未签退的,视为早退,因公未打卡情况,通过钉钉进行说明。
2.钉钉签到、签退根据情况可外勤签到、签退。(如:张三在疫情值守,可在赣州西站签退;李四在区里开会或对接工作可在管委会签到、签退;王五在社区上班,可在社区管理区域内签到、签退)
3.工作时间,中心干部不得擅自离开高铁新区辖区,一经发现按旷班处理。
4.会议、外出学习等组织的其他统一活动由专人负责登记考勤,无特殊情况未到作旷班处理。
(二)请(休)假制度
1、请假要先沟通,请假半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及以上的需报主要领导审批。所有请假条交办公室存底。
2、工作日因私事不能到岗的至少提前半天填写请假条,并交办公室存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的,请事后一天及时补签;对月底集中补签的不予受理,视为旷工。
3、分管领导请假一律由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请假条或微信截图)。
4、假满后要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到办公室进行销假。凡未按规定请销假的,一律按旷班处理。
5、日常请假(1天及以上的)从年休假中抵扣。
6、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督查制度
1、对中心干部实行每日一考勤、每月一通报,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随机督查,通过现场查岗或到中心群共享个人时实位置进行,发现迟到、早退、旷班的扣除年终绩效考核相应分值。
(四)奖惩制度
1、工作日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分。
2、脱岗、值班不在岗、无故不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的,每次扣3分。
3、凡工作(值班)日未请假而不在岗的、未打卡的视为旷班,旷班一次扣5分。
4、对旷班人员除按旷班次数扣除考核奖外,年内旷班(工作日或值班未请假而不在岗的)三次以上的中心给予通报批评;迟到、早退、未打卡累计八次,旷班累计五次以上的取消一切评先评优和推荐为后备干部资格;迟到、早退、未打卡累计二十次,旷班累计出现十次以上的,取消其年终绩效考核资格,停发相应工作考评奖,为社区干部的予以解聘。
三、值班制度
(一)值班签到签退
国家法定节假日分管领导值班签到签退时间为8:30—21:00;在赣州西站值守人员签到签退时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时间执行。
(二)值班请假
1、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做好换班工作。疫情值守的一般干部事先向当日值班领导请示,由换班双方的值班领导同意后可进行换班。分管领导值班原则上在上报值班表前就要做好换班工作,值班期间,不允许再换班。
2、未请假或未批准而不值班的,做旷班处理。
(三)值班督查
1、值班领导负责当日值班人员到岗情况检查。
2、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脱岗、离岗的视旷工处理,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被区级及以上部门督查督办通报迟到、早退、脱岗或值班不在岗、旷工等情形,每次扣10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如因值班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区纪委处理。
(四)值班要求
1、值班领导负责值班电话接听、文件领取、当天领导来访的接待及陪同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值班人员确保在岗,如发现脱岗、离岗的视旷工处理,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未接听电话被上级检查通报的年终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如因值班原因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移交区纪委处理。
四、会议制度
相关的会议由相关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负责人备案。中心会议或区领导参与的重要会议由办公室协助准备会务、坐席、音响设备及茶水;分管领导工作会议自行负责会务,按会议要求指定相关人员配合做好会场准备及会议记录。
1、工作会议。包括中心工作会议、主题党日活动、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会议等。工作会议要准备充分,相关会议由分管领导负责向主要领导提请同意后召开。会议应提前半天至1天联系办公室发出会议通知并由相关业务部门准备好会议材料。所有上会材料要严格按照标准公文格式。
2、部门工作会议。一般性业务会议由分管领导报请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尽量做到一会多议题,不重复召集人员集中开会。
3、党组会。由主要领导根据工作情况,适时提出召开。会议议题由各分管领导上报办公室汇总后,列出会议议程呈主要领导阅。
4、所有会议要求议程简洁明了,参会人员准时到会,会议按照“谁分管、谁点到”的原则负责到会人员清点(点到表会后交办公室保存),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的每次扣1分。
五、节能减排制度
1、按规定设置空调温度(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才可开空调且空调温度设置高于26℃;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0℃才可开空调且温度设置低于20℃);做到无人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做到人离电断。若人走未关空调,造成通宵运转者每次扣2分。
2、干部职工在办公时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根据光线强弱选择开启的灯具数目,尽量避免拉严窗帘、开灯办公;要养成随手关灯习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若人走未关灯造成长夜亮灯,每次扣相应人员2分。严禁办公场所使用取暖器。
3、办公电脑只能办理与工作有关的事务;使用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时间,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电脑短时间内不使用,应设定为睡眠状态,不使用时,要注意关机,同时关闭显示器电源按钮。
4、同办公室人员要相互检查、相互提醒,若被办公室巡查发现人员离开后仍有电器未关,在年终考核评分时,扣相应房间号干部职工每人2分。
5、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提倡按量取用水,用完随手关闭水龙头,坚决杜绝“跑冒滴溺、长流水”现象。
6、参加本单位会议一般自带水杯,杜绝浪费饮用水。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和瓶装纯净水。
7、大力压缩文件等费用支出,准确计算发文数量,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的印刷数量。
8、要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功能,在网上传递文件、资料,发布信息(有密级要求的除外)。
9、能传阅的文件尽量传阅,一般情况下不要复印。
10、内部使用的文字材料应在满足阅读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通过缩小字号、页边距、行距等减少用纸。
11、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
12、要双面用纸,复印、打印纸要尽量实现再利用。
13、除重要检查或上级有要求的,其他一律黑白打印,不得彩印。
六、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卫生区域(中心门前、走廊、公共卫生间、领导办公室)由保洁阿姨负责,每天打扫一次。桌椅、电脑、打印机、柜子等由各办公室自行清洁。
2、每周四下午四时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科室至少出2人一起对办公周边卫生进行清洁,做到中心内外常态化清洁、卫生。
七、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建立办公用品及日用品登记制度,领取的办公用品只得用于机关办公。
2、对非常备的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由各科室负责人或使用人于每月5号前提出当月需要购买的办公用品,填报购置单,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出纳统一采购。采购单价达2000元以上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或上“三重一大会”党组会讨论后才可采购。
3、各科室打印设备如需更换相关耗材,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更换,严禁私自招人更换。
4、建立国有资产登记制度,所有损坏的办公电脑、打印机等严禁私自变卖,统一告知办公室进行处理。
八、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1、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脑、打印机、计算器、插座、文件夹(盒)、鼠标、剪刀、直尺、印台、装订机、起钉器、垃圾桶、长尾夹等。
耐用办公用品每个办公室按需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个人应妥善保管办公用品,由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则由个人负责赔偿。
2、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科室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科室所需用品包括: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等。个人所需用品包括:铅笔、铅笔削、圆珠笔、订书针、签字笔(芯)、笔记本、回形针、橡皮擦、胶水、信笺纸、大头针、电池等。
3、每月10日前,出纳将库存办公用品进行一次清点,根据各科室填报采购情况填写《办公用品采购单》呈领导审批,审批后进行统一采购。
4、领用办法:内设科室所需用品由各科室负责人申领,个人所需用品由各科室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到综合科申领,申领时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原则上每种办公用品一次只能申领一份。
5、电脑耗材(鼠标、墨盒、打印碳粉、硒鼓等)需要更换的,须经办公室查看确认需要更换的才可更换;色带、色带架等办公用品在定点售后服务处购买更换。
6、办公用品严禁带回家私用。
九、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实行预算管理。根据财政管理体制要求,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含政府采购预算),按月向财政上报用款计划,申拨资金,并加强预算执行。
2、经费使用审批。日常公务开支100元以下由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100元至2000元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请示,重大开支2000元以上的由中心党组会议决定,通过后方可按规定的标准开支。以上均需提前填写购置(维修)办公用品申请单,并报主要领导签字。
十、财务报账制度
1、财务报账时限流程。财务报账实行限时办结制。办结完的事情,在次月内办好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凭主要领导的书面批示出账。
2、事务报账流程。一般事务报账由经办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经办人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税票,证明人证实开支的真实合理,分管领导掌握工作的进展程度,财务审核票据是否符合规范并掌握财务支付能力,主要领导审定开支能否出账。
3、政府采购报账流程。本中心购置电脑、空调、家具等固定资产需要纳入年初采购预算,未列入预算原则不准采购。填报采购备案表,区财政局业务科室进行审核、区采购办备案后方可购买。根据采购方式不同由出纳用CA锁办理,报账时提供备案表、合同、发票、验收表、固定资产领用单,填报好报账封面主要领导审批进行报账。
4、差旅费报账流程。严格按照经开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履行标准和出差审批手续,干部职工出差必须提前申请,填写《出差审批单》、《差旅报销审批表》、相关佐证图片或会议通知截图,报账时凭《差旅报销审批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分管领导、财务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如有会议通知或公函,在《出差审批表》后附上会议通知或公函。差旅费上报时间为每月10日前,过期不予报销。
5、商务接待报账流程。严格按照经开区商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年初预算录入消费平台系统,纳入商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非注册商家不得超过15%。报账时实行“三单”合一,提供消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消费明细清单,要求来人单位提供公函和单位接待审批单。
十一、印章管理制度
1、各类印章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高铁新区建设指挥部印章(2个)由专职负责高铁新区建设人员负责,中心印章(2个)由综合科党政组负责人保管,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将印或存放印章保险柜(橱)的钥匙交给他人,临时外出时应指专人代管。
2、印章必须放置在上锁的柜子中妥善保管,随用随取,不得随乱放,确保印章绝对安全。原则上印章不外借,确实因工作要外借的,需经主要领导同意,明确临时保管人负责印章,办公室要派人跟踪管理。对因个人原因造成印章丢失的,扣除年终绩效考核 100分。
3、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用印前必须登记,与印章管理人员共同把好用印、监印关,杜绝各种违章、错用现象。
4、私人资料等要中心盖章证明的,登记后要在资料盖章处注明“此件仅用于......”,并复印一份办公室留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5、因工作需要而必须更换印章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刻制手续,在启用新印章的同时,废止旧印章,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6、未按程序违规用章或私自偷印公章的,一经过发现扣除年终绩效考核总分50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二、保密制度
1、普通计算机管理。所有干部职工的电脑均需设置密码登录,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不得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和信息,不在电脑前时要及时关闭电脑,保证安全性。
2、涉密计算机管理。涉密计算机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张贴涉密计算机标识牌,建立涉密计算机管理台账,并对涉密计算机进行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发现设备有安全问题或情况,要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3、涉密文件管理。涉密文件的拷贝一律使用专门的红盘,所有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密文件,需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的台账,分类保管,禁止拍照、复印;传阅分管领导的涉密文件,阅处后需及时收回,需要借阅的涉密文件,严格填写借阅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所有涉密文件根据密急程度分类,全部放入专门的档案柜集中管理。
4、涉密信息管理。涉密信息一律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传播,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严禁出现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5、出现泄密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处理。
十三、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制度
1、指定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内容的发布,建立工作台账以备检查,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发布信息准确无误。
2、政府门户网站。各科室提供的政务信息需填写《高铁新区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信息上网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报综合科党政组,办公室需对发布信息和内容进行审查,无误报主要领导签字后才能上传。
3、政府门户网站等不得出现超链接、暗链接错别字、格式错误、表述错误、未更新、虚假信息、商业广告等错误,出现一处扣除相关人员年终绩效考核总分5分。
十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年度内出现违纪违法情况,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扣50分,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并判处刑罚的,当年绩效考核不得分。
2、被区效能督查通报的,每次扣15分;被中心发现违反相关规定情形被通报批评、约谈的,每次扣10分。同一件问题按最高分扣除,不重复扣分。
3、未如实报告或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婚丧喜庆“两报告一承诺”的,每次扣20分。
十五、工作群管理制度
1、所有微信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退出,对不符合条件已入群的及时清理。
2、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有效管理,原则上每项单项工作只保留一个工作微信群,根据工作需要要严格控制群成员规模,对功能相近的微信群要合并或撤销。
3、因工作需要建立的临时群,在完成工作任务后2天内注销。
4、发布信息力求少而精,力戒形式主义,发布主要领导公务活动信息限定两张照片,字数一般不超过150字,其他分管领导公务活动信息,限定一张图片,字数不超过100字;其他工作限定一张图片,字数不超过50字。
5、领导活动信息,统一用“某某同志”称谓,不出现领导职务;贯彻省、市、区领导讲话、指示和批示,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等提法,直接表述为“讲话“指示”“批示”;对省、市、区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开展考察调研的表述,不使用“亲临””“亲自”等提法。
6、各工作微信群成员要及时关注群动态,对任务布置、工作询问,要第一时间回应,迅速贯彻落实,保持信息畅通、及时、高效,确保不遗漏。对于其它信息动态,除明确要求“收到请回复”类重要信息,不回复“收到”、不点赞、不刷屏,减少信息堆积,保持界面清爽。
7、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做到“四个”禁止:禁止发布与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言论;禁止发布或者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禁止发布涉密内容;禁止传播低俗信息、图片和发布商业广告。
8、各工作微信群主、管理员要加强管理,及时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9、如违反上述条款,发现一次扣1分。
十六、机关工作程序
(一)请示汇报程序
工作中要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请示汇报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即一般干部对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汇报,但事后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凡以科室名义实施的行为,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凡以党组、中心名义实施的行为必须经书记同意。
(二)公文处理程序
(1)收文
①签收。凡来文均由文书统一收受。每天负责文件派送人员及时把文件送达区管委会各部门并到区政大楼公文交换站收取文件,次日早晨9:30前将领取到的文件统一交至文书处办理。
②登记。文书将新收公文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并填贴收文处理专用纸。
③拟办。文书根据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
④承办。具体承办人应按领导批示,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处理妥当。
a、上级来文:文书根据拟办意见和领导批示送有关人员具体办理,并对领导批示实行登记制度。文件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分类暂存。
领导讲话、会议材料的办理:对未形成公文的领导讲话稿,由办公室根据内容呈送主要领导和相应科室分管领导阅知。参加会议带回的会议文件、材料统一交办公室收文登记后转送领导和各科室使用,用毕由办公室收回归档。
b、平级及下级部门文件:平级和下级部门的通报、请示、报告等,统一交文书,提出拟办意见后送主要领导审批。根据紧急程度,可口头先告知相关领导。
⑤督办。对办理过程中的公文,文书填写公文办理单,并负责检查督办。对于会议通知、工作督查等时效性较强的公文,文书收到文件后,在按程序收文的同时,要电话通知分管领导。对逾期未办的公文,要及时了解查明情况,防止漏办和压误。
⑥立卷归档。公文在办理完成后,要及时将文件送文书处保管。年度结束后,文书对全年的公文按要求进行立卷归档。
(2)发文
①拟稿。即草拟公文的初稿。负责拟稿的科室负责人要根据工作需要,按公文基本格式拟定初稿,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拟稿人要认真细致把好公文质量关,使用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发文稿审批单,并按栏目要求逐栏填写相关信息。
②核稿。即对公文初稿进行审核,由综合科党政组负责人对公文的行文格式、内容再次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发文稿审批单“办公室意见”栏签署审批意见。
③审核。由科室分管领导重点对文稿内容、文字等进行全面审核,并要在发文稿审批单“分管领导意见”栏签名。
④签发。签发是主要领导对文稿的最后审批,由书记签发。紧急公文若遇主要领导外出,可先电话请示,获准后先行发文再补签手续。
⑤编号。文稿签发后,拟稿人到文书处登记编号。编号要按公文格式编排,一般包括发文代号、发文年号和发文序号三部分。
⑥校对。拟稿人负责校对工作,在印制前要按照公文定稿为基准,认真校对,严把公文制发关。
⑦印制。办公室负责公文的印制,拟稿人协助,在印发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是必须已经领导签发后的定稿为依据进行印制,确需改动的要报经签发领导批准。二是严格按公文格式进行排版,做到版面清晰、美观。三是文稿因特殊原因,需要到外面印刷的,须报主要领导同意。四是加强保密,尤其是涉密文件,文印人员不得让他人随便翻阅,对印制过程中的底稿、废页要管理到位、防止泄密。
⑧盖章。正式文件由文书负责加盖印章,印章要做到端正、清晰、位置恰当(骑年盖月)。
⑨分发。需报区级的文件由办公室安排人员上报,紧急情况自行负责随时上报。发至社区的文件,由拟稿人负责分发。
⑩归档。文书将正式公文、草稿按照正式公文在上、草稿在下的顺序装订起来,进行整理归档。
(3) 对文件内容印发错误或者格式错误造成退稿退件及不良影响的,按照“谁拟稿谁负责”的原则扣除责任人年终绩效考核总分5分。
以上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高铁新区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1.高铁新区服务中心会议室使用申请登记表
2.高铁新区服务中心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
3.高铁新区服务中心干部未打卡情况说明
4.高铁新区服务中心干部出差审批单
5.高铁新区服务中心干部差旅费报销审批表
6.高铁新区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信息上网审批单
7.高铁新区服务中心购置(维修)办公用品申请单
8.高铁新区服务中心接待联络电函
附件1:
高铁新区服务中心会议室使用申请登记表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三、会议名称:
四、会议主持: 五、会议人数:
六、使用时长:
高铁新区服务中心干部职工请(休)假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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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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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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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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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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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假 打“√” □公休假 □事假 □病假 □探亲假 □产假 □婚假 □工伤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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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具体事由(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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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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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意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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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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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意见(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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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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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备查,未经领导审批作旷班处理。 2、请假0.5天的,一般干部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由 直主要领导审批。 3、请假1天及以上的,一般干部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拟出意见,呈主要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拟出意见,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告知科室人员。 4、以上请假均需报办公室备案。假期满后,次日应到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处予以销假。 |
附件2:
附件3:
未打卡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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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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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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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打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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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打卡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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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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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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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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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在24小内填写未打说明并报办公室存档。 2、审核权限:分管领导由主要领导审核;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核;普通干部职工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 |
附件4:
出差审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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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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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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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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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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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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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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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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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出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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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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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派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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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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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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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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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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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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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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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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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目的地(按不同地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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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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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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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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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起止时间(按不同地分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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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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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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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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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出差人员如实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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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情况 |
自行用餐 |
□全部 □部分 □无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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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协助安排就餐 |
□全部 □部分 □无 |
交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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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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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情况 |
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 |
□有 □部分 □无 |
交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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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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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 |
□有 □部分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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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用车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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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凡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接待单位应按标准安排,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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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出差人员所在单位派车或经批准租用车辆出差的,不发放市内交通费补助。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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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纳伙食费的相关凭证作为报销附件归档,不作报销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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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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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附件5 :
附件6:
高铁新区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信息上网审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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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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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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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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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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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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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是否涉密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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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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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网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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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布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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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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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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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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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高铁新区服务中心购置(维修)办公用品申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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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所属部门: 科室负责人: 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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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维修)项目 |
购置(维修)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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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意见: |
分管领导意见: |
主要领导意见: |
附件8:
高铁新区服务中心接待联络电函
接待日期: 年 月 日 |
星期: |
早中晚(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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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对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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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对象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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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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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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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对象联络人姓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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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接待单位联络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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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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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合计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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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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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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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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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注册商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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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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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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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接待餐饮标准:高管:每人每天500元;中层及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2.商务接待住宿标准:高管:每人每天800元;中层:每人每天47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20元。中心人员外出招商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320元以下。
3.商务宴请宾客5人(含)以内的,我方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宴请对象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对方及我方人数按2:1比例安排(1.5及以上按四舍五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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