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赣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赣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环保分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本年度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升级工作, 及时维护和更新各类公开信息。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局领导姓名、电话等。
(三)学习、宣传、培训情况。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增强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24日,赣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26条。其中,政务动态62条,执法动态69条,统计数据30条,公告公示153条,法规文件1条,发展规划2条,部门信息2条,规范性信息2条,执法依据1条,突发性公共事件1条,领导分工1条,年度报告1条、便民服务1条。
(二)公开形式
互联网市民通过“赣州经济技术经开区政务公开网”门户网站(http://www.gzkfq.gov.cn)的“信息公开平台”综合执法部门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来自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过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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