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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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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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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将我有关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经开党字〔202234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大力实施美丽赣州建设行动,以更高标准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赣州经开区样板。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到2025年,全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健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全面完成,美丽赣州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打好绿色低碳发展攻坚战。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降低3%,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45%、5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下达目标任务,新能源装机达到8万千瓦以上,铁路和水路运输比重稳步提高。本战役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主要包括4个专项行动:

1.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专项行动。由区经发局、区企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建立健全“两高”项目管理体系,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2.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行动。由区经发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推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例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3.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由区企工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化改造,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4.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区经发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车辆使用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水路运输比重。

(二)深入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5.5μg/m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以上;本战役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主要包括4个专项行动:

5.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减排。2025年,全区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市下达考核目标值。

6.“四尘”深入整治专项行动(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运输扬尘、工业堆场扬尘)。由区住建局、区公服中心区城管分局、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施工现场达到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率,渣土车工程车实行全密闭运输,加强工业堆场精细管控。

7.“三烟”深入整治专项行动(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硝烟、秸秆焚烧烟)。由区城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提升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运行率,做好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加大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力度

8.“三气”深入整治专项行动(工业企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燃煤锅炉废气)。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市监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深入整治工业企业废气,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巩固燃煤锅炉治理成效。推动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到2025年,全区氮氧化物减排量完成市下达考核目标值。

(三)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2025年,全区国考断面、长江经济带考核断面、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赣州市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中心城区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本战役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主要包括4个专项行动:

9.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推动赣州市第二水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项目建设及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基本完成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和排查整治任务。2025年,赣州市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100%

10.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企工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完善开发区污水管网,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理顺开发区污水处理责任划分、纳管标准确定、收费等运行机制

11.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由区城管分局牵头。主要目标任务: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有序推进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加大力度推进金凤梅园水体治理,巩固整治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加快推进章江、上犹江、蛤湖河、社官背河、刘家坊河等水系汇水范围内雨污管网整治,切实改善河湖水质。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1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由区城管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2022年3月底前,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6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负责河长及达标期限,定期向社会公开治理成效。到2025年,建立健全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四)深入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2025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项战役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负责织协调、统筹调度,主要包括4个专项行动:

1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由区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调查,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跟踪机制。

14.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严格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和腾退地块风险管控、修复。

15.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区公服中心、区农办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16.危险废物监管处置提升专项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完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

(五)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全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此项战役由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主要包括4个专项行动:

17.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由区农办、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推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18.农药化肥减量化专项行动。由区农办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大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农药化肥减施力度,加强农药肥料规范化管理,完善农药追溯体系建设。

19.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由区农办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全面清理河湖水库禁养区内非法“三网”养殖,整治河湖水库投肥养殖行为

20.农村生活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由区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基本普及农村无害化厕所。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健全日常管护机制。完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机制,实现长效监管。

(六)深入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2025年,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本战役由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自然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主要包括4个专项行动:

21.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矿山开采生态修复责任。

22.自然保护区保护专项行动。区农办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按照国家部署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

23.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与水生生物保护专项行动。区农办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持续开展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巩固提升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遏制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

24.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专项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

(七)深入打好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2025年,上犹江、章江经开区段)水质稳定在Ⅱ类。本项战役由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主要包括4个专项行动:

25.上犹江、章江(经开区段)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上犹江、章江经开区段)全流域系统治理,狠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强化其他污染源综合治理,持续改善上犹江、章江经开区段)水质。

26.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健全排污口档案,分期分批分类进行整治,到2025年,完成全区流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上犹江、章江经开区段)排污口整治。

27.水上交通运输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由区经发局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持续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落实联合监管机制,基本消除垃圾、污水及其他污染物随意排放现象。

28.河道采砂整治专项行动。区农办牵头负责目标任务:科学控制河道采砂数量,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行为,持续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

(八)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攻坚战。加强对各类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并销号。本战役由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主要包括2个专项行动:

29.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推动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并销号,长期坚持类达到序时进度。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产生,建立长效机制。

30.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牵头负责,主要目标任务:推动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并销号,长期坚持类达到序时进度。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产生,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委会统一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总协调、总调度,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分工安排,牵头打好各项标志性战役,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具体落实。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根据分工安排,制定各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分年度分目标开展好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审定后,由牵头单位印发(牵头单位不止一家的,由排在首位的单位负责汇总,采取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务必在2022年5月10日前出台,并报区环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宣传指导,确保取得实效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及各专业委员会要强化业务指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浓厚氛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专业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的调度,确保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各专业委员会和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合力推动工作。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在次年1月10日前,向各相关专业委员会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各相关专业委员会要在次年1月15日前,向区环委会报送各自牵头负责的标志性战役年度工作总结,并抄送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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