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十大攻坚战”实施方案
2020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阶段目标任务,全区上下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责任更加夯实、风险管控更加有力、隐患整治更加彻底,取得了良好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还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整体安全水平不高等问题。为切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全力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梳理、找痛点、定措施、猛攻坚”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长效长治,挖掘各类风险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切实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全面压实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根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以及“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一方面,要全面梳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逐一进行“回头看”,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健全台账,完善“三清单”,防止责任缺位、措施不实,确保管控到位。另一方面,要按照安全风险辨识规范,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查一处风险;对排查辨识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内。要进一步夯实安全风险防范基础,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全面推进高等级公路中央隔离带、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接入国省道路口“坡改平”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工程,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及安全设施建设等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加强农村住房安全指导,保障农民住房安全。全面推动危化品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严格危化品项目入园。加快智慧电梯建设。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燃气、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开展安全防控工程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切实消除一批行业领域系统性风险。(责任单位: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负责落实,以下工作均需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组织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要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采取暗查暗访、交叉执法、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企业自查、各级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查立改、立知立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则关、该停则停、该罚则罚。(责任单位: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
(三)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以道路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以及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继续推动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各类资质(证照)不齐全等“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铁心硬手、重拳出击,实施精准打击、有效治理,维护安全生产正常秩序。(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倒逼,依法依规、统筹协调”原则,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工艺装备进行全面摸底,并依法依规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要采取措施,巩固工作成果,严防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和关闭企业死灰复燃。(责任部门:区企工局、区经发局、区应急管理局)
(五)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攻坚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文书标准。依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加强能力培训,适时开展轮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完善执法方式,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名单并在1个年度内全覆盖执法检查。运用执法信息平台开展监管执法和网络巡查执法。加强执法工作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交叉执法机制,集中执法力量,集中时间分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加大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六)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提升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深入推进企业“强一线、保安全”行动。落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到2021年底前,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相关职业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确保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完成所有班组长轮训。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七)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宣传工作重点,提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大力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以“互联网+”、“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119消防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平台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强化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推进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人人要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科学应急意识,真正实现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责任单位:区党群部、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
(八)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动企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通过技术升级、工艺改造、设备更新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安全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部门:区企工局、区经发局、区应急管理局)
(九)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在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等三项任务,摸清底数、制定目标,明确示范企业数量和名单,积极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推动一批优秀企业建设成为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实现安全发展。(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攻坚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地方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预案管理和规范、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党群部、区城管分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三、整治步骤
从2021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前两阶段工作情况,结合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及责任单位,全面动员部署;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集中攻坚行动具体内容及有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各地、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要在3月2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推动集中攻坚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二)实施攻坚(2021年4月至9月底)。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行业的集中攻坚方案,抽调骨干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开小灶”等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治标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三)总结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对“十大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步三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扎实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十大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搞虚假攻坚、文件攻坚、会议攻坚。区级层面集中攻坚由区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统一领导,推进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集中攻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研究指导解决攻坚行动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完善集中攻坚方案,切实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制定并落实有效攻坚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改,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切实抓好统筹协调。区三年行动推进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落实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项工作制度,统筹做好“十大攻坚战”的督促、协调、调度、指导工作,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各地、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三年行动推进组或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本地、本行业集中攻坚的调度、指导、服务,进一步细化、实化集中攻坚措施,压实攻坚责任,明确攻坚节点,有序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
(四)切实营造攻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十大攻坚战”任务目标、进展情况。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119消防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大力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切实严格督导考核。区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将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十大攻坚战”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曝光、约谈问责。区安委会将把“十大攻坚战”列为安全生产专项巡查、综合督查、暗查暗访及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确保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附件:2021年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专题专项目标任务清单
2021年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专题专项目标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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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题 专项 |
目标任务 |
责任部门 (所有工作均需各地完成,不再列出) |
整治措施 |
完成 时限 |
进展情况 |
1 |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区安委办牵头) |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宣传工作重点。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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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区党群部、党校 |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校等各类干部的培训内容,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全员培训中。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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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的覆盖面 |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
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线上线下同步推进。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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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压实攻坚责任 |
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 |
1.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对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实行领导干部挂点,推动问题解决。 2.将集中攻坚列为安全生产专项巡查、综合督查、暗查暗访及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以切实推动各项攻坚措施落实,确保三年行动集中坚战阶段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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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集中曝光重大隐患问题、负面案例,推介先进典型做法 |
三年行动推进组办公室、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 |
1.各牵头单位每半年向工作推进组办公室报送不少于2批次重大隐患问题、推介1个先进典型做法,由工作推进组统一进行媒体曝光,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2.各牵头单位每半年每半年向工作推进组办公室推介1个先进典型做法,1个负面案例,由工作推进组统一进行曝光,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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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发布情况通报 |
三年行动推进组办公室、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 |
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适时通报十大攻坚情况,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和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介绍各行业整治特色等。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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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战 |
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区党群部 |
1.大力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以“互联网+”、“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平台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教活动。 2.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进各级安委会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推进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人人要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科学应急意识,真正实现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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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攻坚战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2.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文书标准。依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加强能力培训,适时开展轮训。 3.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 4.完善执法方式,科学制定区年度执法计划,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名单并在1个年度内全覆盖执法检查。运用执法信息平台开展监管执法和网络巡查执法。 5.加强执法工作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交叉执法机制,集中执法力量,集中时间分区域开展执法检查。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加大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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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分析研判,补弱项强短板 |
三年行动推进组办公室、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 |
1.各地各部门要紧盯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找准短板、弱项、堵点,瞄准靶心,采取切实管用有效的措施、办法,精准治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 2.各地、各牵头部门最少需解决1个短板、弱项。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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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 (区安委办牵头) |
完成2021年“集中攻坚”阶段任务要求,重点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创建、各类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等三项任务。 |
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 |
1.各部门在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时,对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问题任务责任清单表”和三项阶段重点任务,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 2.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经发局等重点单位,对危化、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抽查,每个行业领域至少10家。视情各推荐1-2家样板企业(作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候选单位),同时要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
3个重点单位的抽查任务在4月份完成;样板企业的推荐工作在5月份完成,报送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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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深入开展企业“强一线、保安全”行动 |
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 |
聚焦一线班组、岗位、员工,开好“班前会”、落实“两单两卡”、反“三违”、“查身边隐患”、签订“安全承诺书”,增强企业一线员工“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安全技能、规范安全行为。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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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 |
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 |
1.全面梳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逐一进行“回头看”,健全台账,完善“三清单”,确保管控到位。 2.按照安全风险辨识规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辨识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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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 |
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 |
1.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2.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隐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 3.企业自查、各级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按照“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则关、该停则停、该罚则罚。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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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 |
区企工局、区经发局、区应急管理局 |
1.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有色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工艺装备进行全面摸底,并依法依规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2.采取措施,巩固工作成果,严防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和关闭企业死灰复燃。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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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 |
区企工局、区应急管理局 |
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有色冶炼工贸等高危行业领域,推动企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通过技术升级、工艺改革、设备更新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安全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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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在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利水电、消防等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等三项任务,摸清底数、制定目标,明确示范企业数量和名单,积极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推动一批优秀企业建设成为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实现安全发展。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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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党群部、区城管分局 |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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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 |
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经发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国网赣州供电公司开发区分公司 |
1.组织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有色、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相关职业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确保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所有班组长轮训一遍。 2.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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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危险化学品(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1.完善危化品自动监控系统。 2.全面梳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逐一进行“回头看”,健全台账,完善“三清单”,确保管控到位。 3.对涉及重点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开展全流程反应的安全风险评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严禁化工类项目入园。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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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1.组织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2.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3.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切实推进隐患“清零”。 4.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则关、该停则停、该罚则罚。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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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 |
1.紧盯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以及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有效治理,维护安全生产正常秩序。 2.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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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 |
区经发局、区企工局、区应急管理局 |
1.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工艺装备进行全面摸底,并依法依规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2.采取措施,巩固工作成果,严防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和关闭企业死灰复燃。 3.严格准入,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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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1.落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提升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严把从业人员准入门槛。 2.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确保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所有班组长轮训一遍。 3.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4.加快培养高技能高素质化工专业人才。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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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区企工局 |
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通过技术升级、工艺改革、设备更新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安全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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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等三项任务,摸清底数、制定目标,明确示范企业数量和名单,积极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推动一批优秀企业建设成为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实现安全发展。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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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2.结合行业特点优化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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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矿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 |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1.全面梳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逐一进行“回头看”,健全台账,完善“三清单”,确保管控到位。 2.按照安全风险辨识规范,辨识矿山企业安全风险,对排查辨识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3.开展矿山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诊断。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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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1.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2.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 4.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则关、该停则停、该罚则罚。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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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
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农办、区应急管理局 |
1.严厉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矿为名行采矿之实,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非法违规行为。 2.重点查处矿山“未批先建” 等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矿山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过程中的违法法规行为。 4.严厉查处矿山建设项目未依法履行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手续的行为。 5.严查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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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 |
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经发局、区企工局 |
1.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严格按准入标准设置矿权,不得新设以自然山脊为采矿边界和不能满足修路上顶、超前剥离要求的露天采石场矿权;露天矿山同一山头不得设立两个矿山开采主体;不再新增小型露天采石场。 2.对淘汰工艺坚决淘汰。 3.采取措施,巩固工作成果,严防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关闭企业死灰复燃。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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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1.组织矿山安全监管干部参加集中培训,提高监能力。 2.落实矿山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提升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3.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确保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所有班组长轮训一遍。 4.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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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在矿山企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通过技术升级、工艺改革、设备更新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安全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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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在矿山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等三项任务,摸清底数、制定目标,明确示范企业数量和名单,积极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推动优秀企业建设成为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实现安全发展。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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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2.结合行业特点优化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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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道路交通(区交警大队牵头) |
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 |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赣州经开区大队、区经发局、区交警大队、区公管处、区城管分局、区农办 |
1.对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挂牌督办的1处市级督办路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利用事故分析研判等手段评估整治效果,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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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 |
区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赣州经开区大队、区经发局、区城管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社管局、区农办 |
1.常态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持续推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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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
区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赣州经开区大队、区城管分局、区农办、区企工局 |
1.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格查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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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 |
区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
1.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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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交通运输(区经发局牵头 ) |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 |
区经发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赣州经开区大队、区农办、区交警大队、高铁服务中心、赣州机场分公司 |
1.全面梳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逐一进行“回头看”,健全台账,完善“三清单”。 2.开展跑道安全、空中相撞、机场净空保护、鸟击等重点风险防控,净化飞行空域,落实管控措施。 3.完善铁路“双段长”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铁路“双段长”工作制,着力构建组织联管、责任联锁、宣传联动、管理联控、执法联手和信息联通的路地协同发力整治格局,并及时更新“双段长”责任人。 4.整治危险货物运输。严格危险货物邮寄等整治。加强危货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风险管控。 5.全面实施客运车辆、危货车辆、重型货车、校车纳入智慧交通监控系统工程。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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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 |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赣州经开区大队、区经发局、高铁服务中心 |
1.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切实推进隐患“清零”。 2.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则关、该停则停、该罚则罚。 3.巩固铁路外部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开展普铁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重点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检查;同时结合验收检查进行“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同步推进未完成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强化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 4.严格落实桥区水上标志维护工作,全面开展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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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赣州经开区大队 |
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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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 |
区经发局 |
1.落实运输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确保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所有班组长轮训一遍。 2.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3加强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制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等。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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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 |
区经发局、高铁服务中心 |
1.更新改善火车站安检查危设施设备,全面梳理现有的单源单视角安检仪,有计划、有重点、分步更新为双源双视角安检仪。 2.强化邮政企业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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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 |
区经发局 |
健全完善邮政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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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攻坚战 |
区经发局、区公安分局、高铁服务中心、赣州机场分公司 |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2.开展航空器消防救援实训演练,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理论基础知识、消防技能竞赛和体能达标评比工作,不断锻炼消防人员反应能力、灭火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强化消防站执勤备战。 3.在综合客运枢纽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在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4.结合实际修订《铁路危险货物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培训、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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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城市建设、建筑施工 (区住建局牵头) |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 |
区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
1.全面梳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逐一进行“回头看”,健全台账,完善“三清单”。 2.按照安全风险辨识规范,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狠抓危大工程风险防控。 3.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4.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防控工程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强化安全防控基础。 5.加强农村住房安全指导,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完成经营性自建农房的整治工作,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和长效管理。 6.强化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管理,封闭管理垃圾消纳场,做好进出车辆登记、引导和现场管理。 7.开展全区钢结构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区在建及既有钢结构房屋工程登记造册,并加强动态监测。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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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 |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房管所、区场监督管理分局、区城管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农办、中国移动赣州经开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赣州经开区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经开区分公司、国网赣州经开区供电公司 |
1.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隐患“清零”。 2.督促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产权人落实房屋结构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自检。 3.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加强管理,完善设施运营养护制度,整治设施安全隐患。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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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
区住建局、区城管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招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赣州经开区大队、区交警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各负其责。 |
1.严厉打击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资质范围从事建设活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有效治理,维护安全生产正常秩序。 2.加强执法监督,对道路遗撒、车箱未密闭等行为不定期开展查处,严防“跑冒滴漏”,采取洒水措施控制扬尘,车辆必须净车出场,防止二次污染。 3.重点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无证经营、违法经营、跨区域经营、非法倒买倒卖等行为,排查整治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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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 |
区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
1.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提升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确保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督促企业年内对所有班组长完成轮训。 2.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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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 |
区住建局、区城管分局 |
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活动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积极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实现安全发展。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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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攻坚战 |
区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2.督促渣土消纳场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按规范要求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合理设置挡土墙和排水设施,保持排水通畅,防范因积水造成滑坡或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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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发区等功能区(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区企工局 |
1.全面梳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逐一进行“回头看”,健全台账,完善“三清单”。 2.按照安全风险辨识规范,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辨识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3.强化园区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4.开展工贸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控工程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强化安全防控基础。 |
2021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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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1.组织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2.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隐患“清零”。 3.一般隐患,要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则关、该停则停、该罚则罚。 4.作业人员30人以上涉爆粉尘企业消除25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和隐患。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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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区企工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城管分局、区公安分局。 |
1.紧盯小微企业、“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厂房出租等,严厉查处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储存等活动,以及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有效治理。 2.严肃查处安全事故,不放过一个事故责任单位;部门协调配合,落实事故查处和督办机制,对事故责任企业实行市场联动惩戒,严格实行“四个一律”。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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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 |
区企工局、区应急管理局 |
1.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以建材、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工艺装备进行全面摸底,并依法依规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2.采取措施,严防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和关闭企业死灰复燃。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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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1.以提升有色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为重点,落实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2.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确保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所有班组长轮训一遍。 3.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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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 |
区企工局、区应急管理局 |
在冶金工贸等行业,推动企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通过技术升级、工艺改革、设备更新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安全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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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区企工局 |
在工贸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等三项任务,摸清底数、制定目标,明确示范企业数量和名单,积极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推动一批优秀企业建设成为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实现安全发展。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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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攻坚战 |
区应急管理局 |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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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危险废物(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1.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通报机制。督促企业及时将拟废弃其危险化学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生态环境部门要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申报情况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对已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实施监督管理。 2.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管控,彻查各类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强化问题整改。 3.全面梳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逐一进行“回头看”,健全台账,完善“三清单”。 4.按照安全风险辨识规范,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辨识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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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1.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隐患“清零”。 2.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则关、该停则停、该罚则罚。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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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违法环保法律法规行为。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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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进行全面摸底,并依法依规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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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1.落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提升危废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2.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确保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所有班组长轮训一遍。 3.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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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在危废企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通过技术升级、工艺改革、设备更新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安全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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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 |
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 |
在危废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实现安全发展。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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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攻坚战 |
区生态环境局 |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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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消防(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 |
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分局、区住建局、区企工局、区经发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
1.深入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全面实行标识化管理,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对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2021年全部整改销案摘牌;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区住建局牵头)。按照老旧小区“一城一策”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推进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分类、分批督办整改,2021年至少完成70%(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加强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地方立法和制度机制建设,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分局牵头)。 2.集中治理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消防设施、教育培训等突出问题(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同步推进消防安全改造;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经发局、区农办、赣州经开区供电公司牵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同步实施(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 3.按“立项统筹、分级保障”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智赣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实现对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和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及精准治理(区企工局、区经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 |
69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
1.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2.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2020年排查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3.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体检”,固化“七个一”活动,完善自我管理机制,完成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采取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总结经验做法,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经验(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4.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推动石化企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企业消防力量建设,2021年至少完成70%(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5.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持续针对“九小”场所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区社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6.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研究制定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区住建局牵头)。 7.开展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开展整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非法改装集中行动;推动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完成年度任务(区企工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8.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建立并落实“专家查隐患”制度,聘请电气专家辅助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9.开展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对辖区物流园区和大中型物流仓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区经发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10.开展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新型商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安全设防等级(区企工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社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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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
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城管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 |
1.依法查处伪劣电气产品(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2.持续开展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分局、区住建局牵头)。 3.建立完善并落实多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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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
1.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八类”重点人员,重点培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实现培训全覆盖(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2.以“九小”场所、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为重点,持续开展“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年内培训合格5万(修改为:3060)名“准消防员”(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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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战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
1.各级宣传、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职业培训内容,固化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机制。构建“消防云课堂”线上宣教阵地,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村居委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社区民警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区党群部、区社管局、区司法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2.加强科普教育阵地建设,全面启动消防主题街区和主题公园筹建,推动已建成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队站、“一警六员”体验站和消防主题街区、公园常态化开放(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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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 |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
1.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升级;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NB-IoT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线监测累计数不低于9000个(区党政办、区经发局、区社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2.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3.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区党政办、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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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 |
区社管局、区疾控中心、区党群部 |
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集中整治2020年行业系统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固化“风险自知、问题自查、隐患自改”承诺管理机制,分行业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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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攻坚战 |
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
1.加强消防站点建设,2021年内,经开区新能源科技城消防站完成装修,经开区工业路西城区消防站开工建设,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8人(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2.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全区标准站100%完成“4+1”作战基本单元装备配备(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4.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新增市政消火栓86个(区住建局、区公管处、区自然资源分局)。 5.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完成消防指挥调度网接入应急指挥信息网,以及消防接处警和指挥系统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县(区)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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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特种设备(区市监分局牵头) |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1.全面梳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逐一进行“回头看”,健全台账,完善“三清单”。 2.按照安全风险辨识规范,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辨识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3.推动电梯责任保险,加大电梯困人赔付力度,引导“保险+电梯维护保养”组合式服务,充分运用责任保险的市场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体系。 4.配合推动智慧电梯建设,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工程建设,切实通过“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强化安全防控基础。 5.配合做好全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督促维保单位自觉提高维保质量,落实维保责任。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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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1.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推进隐患“清零”。 2.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关则关、该停则停、该罚则罚。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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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1.严厉查处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等活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有效治理,维护安全生产正常秩序。 2.对全区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存在无运营使用单位、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和安全运行无法保障的电梯再次进行梳理,确认目前全区“三无”电梯情况,并协调管委会督促整改。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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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攻坚战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2.配合推进全区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电梯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乘客困梯后得到快速解救。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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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旅游(区社管局牵头) |
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 |
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社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办、区应急管理局、区市监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
1.抓好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管理。重点对景区入口、重要游览点、购票餐饮等容易形成游客拥堵的区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持人员间距,严防人员瞬时聚集。 2.合理控制景区流量。景区要根据自身承载能力和疫情防控需要,合理控制景区每日接待人数。 3.严防人员瞬间聚集。指导督促各类景区科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要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防止线路规划不合理导致游客扎堆拥挤现象。 4.压实高风险旅游项目运营管理单位(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实施经营许可,提高准入门槛,进一步规范高风险项目运营安全管理。 5.加强安全风险提示。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旅游团队的安全提示,加强游客引导和教育,提醒游客遵守相关规定,对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参与高风险项目的人群要进行必要的劝阻。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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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 |
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农办、等有关职能部门 |
加强A级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设施设备安全维护,督促景区加强对高风险项目的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按照相关技术和安全标准,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开展安全性能评估,确保设施完好可靠。加强滑道等新兴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项目,该停运的要坚决停运。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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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 |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赣州经开区大队、区社管局、区交警大队等部门 |
1.严查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以及不按规定时间运行,屏蔽卫星定位装置和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况良好,资质证书齐全有效。 2.严查旅行社“旅游包车”租赁行为,督促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旅游客运企业,不得租用“黑车”,尤其是在旅游旺季不得租用底数不清的车辆。 3.强化行车全过程安全提示教育。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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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 |
区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按照要求落实 |
积极推动智慧景区建设,加快推动智慧导览、流量监测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旅游景区的应用,不断提升景区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水平。通过实施分时段预约制度,门票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将流量管控的关口前置,变被动的现场分流为主动的行前计划和引导,避免游客出行时间过于集中,防止发生拥挤和踩踏事件。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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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攻坚战 |
区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按照要求落实 |
1.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 2.加强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高危项目运营管理单位经常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要求所有员工均具备一定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完善医疗急救站点,与120等急救热线建立联系,游客出现紧急状况能及时施救。 |
2021年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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