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是区管委会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区党群工作部,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执法监察职权;负责辖区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日常巡视监察、专项检查、举报专检和年度检查;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参与处理因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突发事件;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统一执法行动;指导和监督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鉴证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审核;负责受理工伤申请及有关材料的初审上报;负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协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区聘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收入预算总额50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8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支出预算总额50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4.7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71.4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万元;项目支出133
万元,分别为劳动关系和维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6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28.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7.73万元,比上年增加37.7%。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6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1.74万元,比上年减少31.3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尚未实施公务用车改革,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10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3.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2018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劳动保障监察支出: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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